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回应关切> 主动回应
索引号: 11341702734952262G/202310-00125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主动回应】应急管理简明政策问答(第一期)|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有关问题解答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30 发布日期: 2023-10-30
索引号: 11341702734952262G/202310-00125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主动回应】应急管理简明政策问答(第一期)|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有关问题解答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30
发布日期: 2023-10-30
【主动回应】应急管理简明政策问答(第一期)|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有关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3-10-30 16:11 来源:宁国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方便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了解应急管理政策,宁国市应急管理局特开设“应急管理简明政策问答”系列栏目,以问答形式解读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本期内容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有关问题解答。

问:在哪里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答:宁国市河沥园区振宁路与东城大道交汇处宁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无差别综合窗口。

问: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人申请经营许可证,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以下统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三)安全评价报告。

问:危化品经营企业需要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三)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

(四)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变更后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多久?

答: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3年,许可证到期前3个月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换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