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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27G/202312-00157 组配分类: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发布机构: 霞西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13 发布日期: 2023-12-13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27G/202312-00157
组配分类: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发布机构: 霞西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13
发布日期: 2023-12-13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发布时间:2023-12-13 16:13 来源:霞西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号)认定范围。

  二、承办机构

  宁国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就业确有困难人员。

  四、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三)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五、申报材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员类别对应附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服务流程

  申请。携带申请资料到户口所在地人社所(社区)领取并填写《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受理。人社所(社区)对申请人资料受理初审后,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审核。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审批。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上打印相关认定信息。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内。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宁国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563-4017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