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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310-00140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卫生健康】育儿假相关规定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0-18 发布日期: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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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卫生健康】育儿假相关规定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0-18
发布日期: 2023-10-18
【卫生健康】育儿假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3-10-18 11:42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秘〔2021〕325号)  二、关于奖励政策相关问题  4.夫妻育儿假  依法生育(包含依法收养)且有子女在0~6周岁期间(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的,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育儿假。育儿假的期限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育儿假可在当年享受,不结转到下一年;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次使用。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