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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310-00139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卫生健康】婚假相关规定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0-18 发布日期: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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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卫生健康】婚假相关规定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0-18
发布日期: 2023-10-18
【卫生健康】婚假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3-10-18 11:43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秘〔2021〕325号)  二、关于奖励政策相关问题    1.婚假。符合法律规定结婚(不含复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次享受。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具体可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