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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909-00975 组配分类: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5-10 发布日期: 2019-05-10
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909-00975
组配分类: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5-10
发布日期: 2019-05-10
宁国市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5-10 00:00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皖政务办〔2019〕2号)要求,为做好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新《条例》实施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过渡、有序衔接,切实增强全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努力营造贯彻新《条例》的良好氛围,制定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市各单位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新《条例》的实施对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大意义,把宣传好、落实好、执行好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任务,采取积极有效举措,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到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新《条例》的各项要求全面贯彻到位。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新《条例》的宣传培训

    各单位将新《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集中学习、个人学习等方式开展新《条例》学习。通过实地宣讲并分发宣传资料、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解读新《条例》的新举措、新内容。在单位内部开展培训,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新《条例》的特色亮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等内容,提升全体干部对新《条例》的认识。

    (二)做好新《条例》的贯彻落实

    围绕新《条例》全面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按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二是及时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监督方式和程序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三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新《条例》明确的公开范围修订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公开的要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四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新《条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2019年5月15日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新《条例》的规定办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重要性,学习、宣传、执行新《条例》中的各项规定。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三到位”。

    (二)加强信息审查 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三)强化监督保障 加强对新《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及时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交流经验,加强协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防止工作断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及时总结反馈 将新《条例》的贯彻宣传情况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6月15日前将新《条例》宣传培训贯彻工作总体开展情况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报送至市政府办。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