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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403-00037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第一初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条件、流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403-00037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第一初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条件、流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第一初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条件、流程
发布时间:2024-03-04 18:09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提前告知,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学校应借助校园公告、电子显示屏;班会、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班级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学生家长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脱贫家庭和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学生信息登记表》

二、个人申请,做好信息核对工作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和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学生信息表

三、学校认定,做到公平公正精准

学校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学校可采取信息比对、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

四、结果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档次,在适当的范围,以适当的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及时撤销公示信息。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学校应当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五、建档备案,录入学生资助系统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连同学生的申请材料统一建档,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