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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893G/202310-0000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经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名称: 关于开展第二届宁国市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08 发布日期: 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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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经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名称: 关于开展第二届宁国市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08
发布日期: 2023-10-08
关于开展第二届宁国市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8 11:27 来源:宁国市经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33号)和《宁国市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评审办法》(宁经信〔2019〕8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宁国市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评审认定工作,由宁国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促进会负责承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宁国市境内从事传统工艺美术产品设计、制作的工作者,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市外工艺美术人才来宁国市创业满1年以上者,需提供有效工商登记证明或从业证明。)

(二)在宁国市境外从事传统工艺美术产品设计、制作的宁国市籍工作者,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在市外创业且在宁国市内有工作室满2年以上者,需提供有效工商登记证明。)

(三)具备以下条件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

技艺精湛,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以天然原材料制作为主,采用传统工艺和技术,有完整的工艺流程,产品主要以手工制作,在省内外享有声誉。

(四)工艺美术品种主要种类:

主要包括文房四宝、工艺雕刻、艺术陶瓷、刺绣和染织、抽纱花边和编织、工艺玻璃、编结工艺、漆器工艺、工艺家具、金属工艺和首饰、工艺画、其他工艺美术品等。

二、申报条件

(一)工艺美术名人条件

1、连续从事传统工艺美术产品的设计制作一般满5年以上(持有从业证明)且年满25周岁以上;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在校专修工艺美术专业的学习时间:中专学历工作满4年,大专学历工作满3年,本科学历工作满2年者;拜师于国大师、省大师从事实际操作满2年,拜师于省级名人从事实际操作满3年者(提供大师、名人证明);

2、作品在省级展览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1个一等奖;(2)2个二等奖;(3)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

展览专业性需通过评委会审核通过认可后,其获奖证书方能作为申报工艺美术名人使用;

3、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和信誉记录,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二)工艺美术大师条件

1、从事传统工艺美术产品的设计制作一般满10年以上(持有从业证明)且年满35周岁以上;

2、具有宁国市工艺美术名人称号,或具有初级工艺美术师职称,或具有省、市传统工艺美术促进会专业委员会授予的荣誉称号;

3、作品在省级展览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2个一等奖;(2)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

展览专业性需通过评委会审核通过认可后,其获奖证书方能作为申报工艺美术大师使用;

4、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过论文两篇以上;

5、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和信誉记录,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以上是申报工艺美术大师的必备条件。如不具备第2条和第3条,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1)本人具备设计、制作产品能力,并在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与创新方面有显著业绩,对促进经济发展、人员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需提供有效证明)。

(2)从事设计制作20年以上的老艺人、非遗传承人(持有省级以上部门授予的有关证书),掌握独特技艺或绝技或65周岁以上且从事设计制作30年以上的老艺人。

(3)破格申报资格需通过评审组审查通过认可后方能生效。

专业从事研究、教学、行政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者范围内。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申报者须选择近三年以来由本人制作的实物产品(以下简称申报产品)3件(套),填写《第二届宁国市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申报评审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打印,准备有关业绩、成果、学历、职称、荣誉称号证明、代表性著作和论文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宁国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促进会,申报附件材料主要包括:

(1)反映申报人艺术造诣、成果的综合材料;

(2)填写《宁国市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申报表》;

(3)个人学历,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工作经历、职称、荣誉称号、业绩、成果、作品获奖、带徒授艺、发表论文等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4)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近年主要由本人设计制作的实物代表作品(不多于3件,如因作品体积过大、易碎等原因不便运送或者由贵重物品制成的,可提供能反映作品效果的彩色照片或光盘)。

(二)初审

宁国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促进会对照条件进行初审,审核确认以下内容:

1、申报者及其申报产品、从业年限、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

2、申报产品确为本人制作;

3、艺术业绩无伪造、浮夸;

4、学历、职称、产品获奖、荣誉称号、社会职务等有法定证明复印件;

5、代表性著作和论文等无抄袭;

6、其他需审核的重要材料。

(三)上报

宁国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促进会对《申报表》审核签署意见后,填写《推荐汇总表》,将申报者《申报表》和所需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一并报市评审专家委员会。

四、评审认定程序

(一)专家评审。市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申报者材料和实物,分组评审,提出审核意见。

(二)考核。专家组向市评审专家委员会提交市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推荐入选名单,市评审专家委员会按照集中现场制作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专家考核推荐入选人员。

(三)公示。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促进会对评出的市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推荐入选名单,向社会公示5日。公示期间,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促进会对举报和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复审。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促进会对公示异议情况提出调查结果,市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组织复审。

(六)审定。市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考核、公示、复核等结果,确认第二届宁国市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建议名单,颁发荣誉证书。

五、申报时间

(一)申报者须在2023年10月17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申报表》报送至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促进会。

(二)现场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促进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艾胜

地   址:宁国市东风路228号

电  话:18156337669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第二届宁国市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第二届宁国市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申报评审表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