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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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309-00032 组配分类: 通知通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渔业生产提示单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9-22 发布日期: 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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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通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渔业生产提示单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9-22
发布日期: 2023-09-22
渔业生产提示单
发布时间:2023-09-22 08:27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渔业生产经营主体、渔业从业人员:

为抓好“中秋、国庆”期间渔业养殖生产,请重视落实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消除隐患,做好防范。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侥幸和麻痹思想;要检查维护用电管线、机械、消防器材,严防火患;近水、水上作业要穿戴救生器具,严防溺水;要注意出行安全,严禁酒驾,醉驾;办公场所人员离开时要关闭门窗、电源,防火防盗。

二、积极预防,杀灭病害。要定期对养殖水体进行消毒,杀灭病害。(常用消毒药物有:生石灰、含氯药物、碘类等);要对食台、饵料台进行消毒处理,可采用药物挂袋方式。(常用挂袋药物有含氯药物、敌百虫等);要根据水质变化,及时加注新水或换水,确保水质清新。

三、规范用药,精准施用。要购买使用“白名单”公布的药物,不使用原料药、农药、人用药、假劣兽药;要严格按照用药标准剂量和休药期规定使用,防止药物残留或对水体造成污染;严禁使用禁用药品及投喂有毒有害饵料、饲料。(注:通常用药宜选在晴天上午,二氧化氯在傍晚或清晨使用最佳;一些药物有刺激和腐蚀性,要按章操作,避免对身体造成伤害)

四、加强管理,及时放养。时值鱼类生长旺季,常规养殖要科学喂养,采取“粗、精、青”投饵原则,确保鱼类营养均衡,增强抵抗力;要勤巡塘、细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治疗;要防范短时强对流天气对养殖生产的影响;稻虾轮作模式,在9月底水稻收割后,要清整田块,灌水消毒,足苗放养。(通常一亩田投放虾苗20—30千克、虾种5-1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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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