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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301-00309 组配分类: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宁国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公示表(202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27 发布日期: 2023-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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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宁国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公示表(202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27
发布日期: 2023-01-27
宁国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公示表(2022)
发布时间:2023-01-27 09:12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或医务人员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或所在医疗机构名称 法人或负责人姓名 不良执业行为事实 记分依据 年度记分 备注
1 宁国骨科医院

523418006789201264

邱照星 1.院感专职人员未配齐;预检分诊、呼吸科工作人员未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外科住院病区一名陪护人员入院次日未进行核酸检测;急诊科隔离抢救室不规范;2.二级医院开展四级手术应符合二级甲等医院标准,有重症医学和拟开展四级手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具备开展四级手术的人员、设备、设施等必要条件,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五)项的规定 7 2022年4月4日疫情防控督查中发现;2022年9月16日全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服务行为专项检查中发现
2 中溪镇石口村芦溪卫生室 PDY70140634188119D6001 丁仕华 未按时申请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6 2022年6月30日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