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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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402-00292 组配分类: 出生证明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9 发布日期: 2024-02-29
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402-00292
组配分类: 出生证明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9
发布日期: 2024-02-29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4-02-29 17:00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2办理材料:

(1)首次签发。

①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首次签发材料:

A.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

B.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首次签发登记表上半部分由分娩医院产科接生医生填写并加盖公章,下半部分由母亲或其指定的委托人现场填写);

C.新生儿母亲身份证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产妇信息不一致的,应当提供亲子鉴定证明(母子);

  1. 非母亲本人办理的,需要提供母亲亲笔书写并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

②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首次签发材料:

A. 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本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B. 新生儿父母(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C. 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人员身份信息及接生情况证明;

D.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半部分由接生人员填写、并需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盖章,下半部分由母亲或领证人现场填写;

E. 亲子关系鉴定证明(母子);

F. 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换发材料

A. 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B. 换发书面申请(父母签字);

C. 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D. 原《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已入户的)或正副业(未入户的);

E.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登记表;

F. 亲子鉴定证明(更换父母亲信息);

G. 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H.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必要时提供分娩记录(盖公章)。

(2)补发材料

A.父母双方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B.补发书面申请(父母签字);

C.有刊号的报纸上登报声明原《出生医学证明》作废,并提供报纸;

D.医院住院分娩记录或《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的复印件(盖公章);

E.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复印件(盖公章)或户口已申报者到户籍部门复印原《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盖公章);(二者有一项即可)

F.领证人(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1个工作日。

4.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