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教体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教体局> 通知公告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309-0002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聘用我市第三届兼职教研员暨进一步加强兼职教研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文号: 教发〔2023〕16号
成文日期: 2023-09-06 发布日期: 2023-09-06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309-0002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聘用我市第三届兼职教研员暨进一步加强兼职教研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文号: 教发〔2023〕16号
成文日期: 2023-09-06
发布日期: 2023-09-06
关于聘用我市第三届兼职教研员暨进一步加强兼职教研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6 10:04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徽材料工程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教学教研工作,建立一支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专兼职相结合的高水平教研员队伍,提高我市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市教体局于2018年组建了第二届兼职教研员队伍。几年来,兼职教研员协助教研室在教育教学研究、教师培养、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现任期届满,为进一步规范兼职教研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专兼职教研员在教学教研工作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经研究,决定聘用我市第三届兼职教研员。

现将宁国市兼职教研员名单和《宁国市兼职教研员管理办法(试行)》一并予以公布。请各校积极支持兼职教研员的工作;希望受聘兼职教研员珍惜机会,在教研室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履职,积极工作,不辱使命。


附件:

1.宁国市兼职教研员名单

2.宁国市兼职教研员管理办法(试行)




2023年96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宁国市第三届兼职教研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学段学科

单位

序号

姓名

学段学科

单位

1

丁宁宁

高中政治

宁国中学

23

邹佩

初中信息

开发区实验

2

王岚

高中语文

宁国中学

24

陈鹏

初中音乐

开发区实验

3

陈秋月

高中数学

宁国中学

25

凤姗姗

中学美术

城南学校

4

章铭

高中英语

宁国中学

26

叶辉

中小学书法

竹峰学校

5

郭佐青

高中物理

宁国中学

27

杨珊

小学道法

津北小学

6

曾妮娜

高中生物

宁国中学

28

冯华玲

小学语文

宁阳学校

7

沈艳

高中化学

宁国中学

29

方超

小学语文

实验小学

8

汪纬

高中历史

宁国中学

30

邵立娟

小学数学

西津小学

9

史兵松

高中地理

宁国中学

31

张俊

小学数学

宁阳学校河沥校区

10

李霞

高中音乐

宁国中学

32

张念

小学英语

实验小学

11

李慧林

高中信息

宁国中学

33

冯艳萍

小学音乐

宁阳学校

12

喻庆明

心理健康

宁国中学

34

朱蕾

小学信息

开发区小学

13

陈章平

中学体育

教体局

35

欧晨

小学美术

西津小学

14

穆科虹

初中道法

城西学校

36

张军

小学体育

宁阳学校河沥校区

15

何增姣

初中语文

竹峰学校

37

朱明蕾

小学科学

城西学校

16

孔小兵

初中数学

宁阳学校

38

朱传荣

劳动教育

活动中心

17

苏春安

初中英语

第一初中

39

蒋红伟

综合实践

津河学校

18

顾银兰

初中历史

津河学校

40

崔然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

19

张文

初中地理

开发区实验

41

李梦婷

幼儿教育

第二幼儿园

20

胡鹏

初中物理

城南学校

42

吴丹

幼儿教育

第三幼儿园

21

王可富

初中化学

竹峰学校

43

徐艺

中职教育

教体局

22

付艳红

初中生物

宁阳学校

44

汪志敏

中职教育

安徽材料工程学校



附件2

宁国市兼职教研员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兼职教研员作用,有效开展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提高全市基础教育教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研员任职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团结协作,教育政策和理论水平高,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在教师、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2.具有较强的课程改革管理能力,在教学一线担任教学或管理工作。业务水平高,创新意识强,学科专业能力和教研能力在全市同学科领先。

3.热爱教研工作,经常参加市内外教科研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任职以来被评选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

5.8年以上教龄,一级以上职称,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任职条件。

二、兼职教研员职责

1.积极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和现代化教育技术,熟悉本学科教学内容和课程标准,勇于实践,勇于创新,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与课程改革,在全市教科研工作中起引领示范作用。

2.积极承担教研室分配的工作任务。如教研室安排的研究课、示范课,参与市级以上教学评比活动,在聘期内承担一至二项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任务,写出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教研指导价值的科研论文,并将科研成果应用到教学实践中。

3.协助教研室开展教科研活动,发挥组织和带头作用。如课程与教学指导、教科研评比、教师培训、课题实验与研究、资料编写、网络教研等工作。

4.协助教研室抓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帮助指导青年教师改进课堂教学、优化教学过程,力争聘期内培养出一至二名宣城市骨干教师。

5.协助教研室开展专题调研,广泛收集、分析信息,并能对教研室的学科教研工作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三、兼职教研员管理

1.兼职教研员实行聘任制,在完成学校教学工作前提下,兼职承担教研室有关教研工作。

2.执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示,协助教研室教研员开展工作。

3.实行专、兼职教研员联络制度,兼职教研员要及时向本学科专职教研员汇报教研教改及工作完成情况,加强学校与教研室的联系。

4.学校对兼职教研员的工作要给予支持和帮助。

5.实行学科管理,各学科教研员要关心兼职教研员的工作和学习,经常研究学科教研工作。

6.兼职教研员实行任期制,由宁国市教师发展中心颁发聘书,每届三年,到期重新聘任。

7.建立兼职教研员业务档案,对兼职教研员进行每年一次任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是否续聘依据。

四、兼职教研员的待遇

1.兼职教研员优先享有参加学习、培训、考察和观摩活动的权利。

2.兼职教研员的工作业绩纳入当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业务考评之中。在推选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科研工作评优方面,同等条件下,兼职教研员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