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国市畜产品兽药残留抽检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6 09:59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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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拟对2023年宁国市畜产品兽药残留抽检服务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加本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3年9月12日17点00分前递交询价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预中标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3年宁国市畜产品兽药残留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不高于2.9万元(包含畜产品样品和样品采集、制样、检测劳务、车辆、服务、检测报告等一切费用)
3、项目单位:宁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采购需求及服务内容
1、在宁国市境内,在畜禽养殖场或屠宰场按照采购方要求对鸡肉、猪肉、羊肉、牛肉、鸡蛋开展29批次的兽药残留抽检。
2、抽样和检测方法按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2021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3、兽药残留抽检项目要求:
畜产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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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检测数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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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残留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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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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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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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丙沙星、恩诺沙星、氯霉素、多西环素、磺胺总量、氟苯尼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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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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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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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诺沙星、喹乙醇、金霉素、多西环素、磺胺总量、氟苯尼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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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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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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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四环素、金霉素、多西环素、磺胺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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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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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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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四环素、金霉素、多西环素、磺胺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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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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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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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丙沙星、恩诺沙星、洛美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多西环素、四环素、金霉素、土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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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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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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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其他检测人员具备中级职称的人员至少2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该类项目内容;
5、供应商须具有提供该服务的能力。
6、供应商须具有CMA资质和CATL资质。
四、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单(样品采集、制样、检测劳务、车辆、服务、检测报告等一切费用);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他有关证明材料(项目团队成员简介、职称证书、检测场所、工具、车辆等)。
五、递交报价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方式:报价文件一式一份装入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启贴处密封盖章(报价单位公章)。
2、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3、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宁国市双龙巷1678号宁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报价文件)。
六、评价详细表
评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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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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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要点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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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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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荣誉(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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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获得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服务名牌证书的,得5分;
注: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审核颁发的符合国家农业农村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文件要求的农产品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资质的,得5分。
注:报价文件提供证书、批复、颁发单位公布或印发的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合同(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发单位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获得过国家部委颁发的检测示范平台或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得8分;获得过省级部门颁发的检测示范平台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得5分;获得过市级部门颁发的检测示范平台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得3分。
注:此项不重复累加得分,以最高得分计算,需提供证明资料,未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经人社部门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得5分。
注: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5、投标人具有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得5分。
注: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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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及综合能力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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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的,得10分;
注:需提供资质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2、CMA证书资质,得5分,CATL证书资质,得5分。
注:需提供资质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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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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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各级食品或农产品主管部门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总抽检任务500组以上类似业绩的,每一个得5分,最高分15分。
2、2021年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参加过农业农村部(农业部)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且获得合格结果的得5分,最高分10分。
注:1、2以报价文件中的合同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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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验证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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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准),参与国内相关机构组织的食品(农产品)检测项目的实验室能力验证达到5次满意(|z值|≤2)的,得10分,每少1次扣2分。
注:能力验证须提供能力验证或测量审核结果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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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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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化服务
(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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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食用农产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在最短时间完成抽检,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服务便捷性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供应商实验室距离业主单位实际驾驶车程在1小时内(含)的,得7分;1-2小时(含)得5分;2-4小时(含)得3分;超过4小时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和CMA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营业执照和CMA资质证书上单位名称需与投标供应商一致,否则不得分);
(2)提供百度地图导航驾车模式截图扫描件或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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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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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报价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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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9000元,投标人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无效处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一位)。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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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供应商确认方式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评标,由宁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组成评标小组,采取综合评标办法,以资质、价格、业绩、能力、应急响应等综合性指标最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认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八、违约责任
1、供应商确认后,不能按报价文件签订合同的,取消供应商资格。
2、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不能按合同提供服务的,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五年内投标、报价,本所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电话:0563-4132110 、13965656545
联系地址:宁国市双龙巷1678号
宁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