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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734/202501-00035 组配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1-14 发布日期: 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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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1-14
发布日期: 2025-01-14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1-14 11:01 来源:宁国市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工作职能

(一)结合本市实际,贯彻执行国家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各乡镇、街道实施。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编制、拟定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全市房地产产权管理;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工作。

(四)拟定城市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区道路、供气、供水、排水、园林、绿化、路灯、雕塑建设管理工作;指导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五)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监理、建筑安装和住宅装饰装修等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组织并监督对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配套建设,指导村镇住宅建设;组织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八)组织实施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九)负责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指导行业的体制改革、劳动标准、社会保险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建设行业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落实国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新增的相关职能。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科)。

协助委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各部门以及直属单位工作关系;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信访、保密、综治、文明创建、机关事务管理以及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答复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及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行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制定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年度收支计划、管理和指导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专项资金及财务工作。

指导建设系统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综合管理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负责住建委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各类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住建委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和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监督检查住建委系统党员、干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协助住建委党委及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住建委系统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按照职责权限承办案件调查的相关工作。承办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城乡建设科。

负责拟定城乡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城乡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项目谋划;指导城市供水、排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指导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系统行业统计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三、办公地址  宁城北路10号建设大厦
  四、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4037093  邮   编:242300
  六、负责人姓名  宁国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肖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