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8月15日受理 宁国顶悦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30日:
申 请 人: 宁国顶悦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大道华贝城市广场2幢4001号
经营范围: 歌舞娱乐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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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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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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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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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或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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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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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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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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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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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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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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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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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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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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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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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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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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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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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563-4106079 传真: 0563-4106070
通讯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3号 市文旅局三楼行政审批科
邮 编: 242300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