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泛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1 10:43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市直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要求,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广泛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3〕45号)、《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广泛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25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统筹、全市联动、教育牵头、全民参与,发挥教育系统优势,整合全民阅读资源,发挥家校社联动作用,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营造全民阅读氛围,打造全民阅读生态,为助力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建设,探索新路径、新模式。
二、主要活动
(一)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时间:2023年8月至11月)
1.开展主题阅读活动。积极开展“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校园读书创作活动”“我和家人同读书”“书香社区 全民爱阅读”活动,推进书香之家、读书社区建设,助力全民阅读。鼓励各单位深入挖掘部门资源,设定不同主题,创新方法手段,通过开展全民阅读季、读书月、读书节等活动,打造符合单位实际、适应群众需求的品牌阅读活动。
各乡镇(街道)要发挥属地统筹职责,指导所属社区教育服务中心、老年学校结合学习者学习需求,协调组织有条件的中职学校、开放大学、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社会教育机构立足自身办学优势与特色,开放共享学习和教育资源,服务城乡社区居民学习。要凝聚多方力量,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及群团组织优势,有效利用图书馆、文化馆等社会公共资源。各单位要立足自身优势与特色,开放共享学习和教育资源,服务城乡社区居民学习。
2.开展“社长(总编)荐书、共读同学、专家领读和亲子阅读”活动。积极参加安徽省教育厅组织的“百家出版社社长推荐百本好书”活动,及时关注推广在安徽全民终身学习网等终身教育平台推出的系列好图书,以专业力量引导全民阅读。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共读行动,同书共读、同学共进,营造共读良好氛围;开展名家领读行动,邀请专家学者、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和榜样人物等开展领读指导;开展家庭亲子阅读,传播亲子阅读理念,涵育家庭阅读风尚。
3.开设线上社会大讲堂。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办学网络及各类终身学习服务平台,整合数字化学习资源,线上线下相结合,举办满足辖区不同人群需求的公开课讲座。积极推广运用国家级网络学习平台,鼓励职工积极登录全国总工会“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学习社区”、教育部“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系统”等网络平台,进行自主学习、提升技能。鼓励各类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平台、继续教育平台等加强互联互通,鼓励各平台之间共享共建优质终身学习资源,实现用户互访。
4.开展数字阅读分享活动。依托安徽全民终身学习网,各单位要谋划建设覆盖全社会的阅读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全社会阅读激励机制,建立并不断完善阅读指导目录。要加强数字资源建设,深度融合数字信息技术创新,优化阅读体验,拓展终身阅读场景,增强日常情景中的阅读交互体验。要不断健全社区教育综合服务功能,积极延展家门口的阅读空间,构建服务家庭与社会、学历与非学历、职前与职后的全民阅读服务网络。
(二)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1.活动主题:让学习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2.时间:2023年10月22号至10月28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活动组织:在市政府领导下,教体局牵头,健全工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统筹规划、协调和实施相关活动。
4.宣传推荐新时代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组织开展宁国市新时代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推荐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一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信念坚定、守正创新、脚踏实地的坚持终身学习奋斗成长的励志人物、长期致力于终身教育领域无私奉献的工作者和适应新时代人民精神文明需求的数字化学习模式、注重满足学习者需求的品牌项目。
5.活动宣传。各单位要不断探索创新深化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有效途径,及时总结凝练典型经验,积极宣传开展全民终身学习的有效做法、典型经验,大力营造开展全民终身学习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要运用单位网站、公众号等数字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及时向“安徽全民终身学习网”(http://www.ahstudy.cn)推送典型案例,做好本单位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相关展示宣传工作。
6.材料报送。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实施,积极开展相关学习活动,并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本单位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总结和《202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宁国市教体局教育科。
电话:0563-4013263,邮箱:jy4013263@126.com
附件:202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2023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