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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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2308-00059 组配分类: 农用地转用审批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宁国市2023年第11批次村庄建设用地的批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8-14 发布日期: 2023-08-14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2308-00059
组配分类: 农用地转用审批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宁国市2023年第11批次村庄建设用地的批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8-14
发布日期: 2023-08-14
关于宁国市2023年第11批次村庄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8-14 10:50 来源: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宁国市人民政府: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宁国市2023年第11批次村庄建设用地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宁国市港口镇港口村、五磁村、灰山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2.0855公顷(耕地1.4844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021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1865公顷转用国有农用地0.6272公顷,转用国有未利用地0.0985公顷。

以上合计批准建设用地3.0194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城镇与村庄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市要确实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的1.4844公顷耕地质量。

三、你市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严格实施土地征收,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023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