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运价定价机制改革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1 09:51
来源: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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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市发改委会同市交运局拟召开宁国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运价定价机制改革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宁国市巡游出租车汽车运价调整及运价定价机制改革。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8月28日上午9:00
(二)地点:道路运输和海事(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地址:玫瑰园小区9号(电梯上4楼)
三、听证方案
近年来,受国际形势影响,国内石油及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我市巡游出租车行业成本增加,为合理疏导燃料价格上涨对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的影响,保障巡游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我市于2022年9月份实施了巡游出租车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政策,即:在原巡游出租车起步价6元/车·次基础上,另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1元/车·次,合计7元/车·次。
由于燃油、人员工资等运营成本居高不下,为保持政策延续性,促进我市巡游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政策结束后,在兼顾出租车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借鉴周边县市区巡游出租车价格管理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调整巡游出租车汽车运价,并改革运价定价机制,提出如下方案:
(一)运价调整方案:
方案一:
1.起步价:由现行6元/2.5公里调整为7元/2.5公里。
2.春节期间临时加价政策:即除夕至正月初六(共7天),巡游出租车起步价临时加价最高不超过3元/车次。
3.车公里运价、空驶费、等候费、夜间补贴及通行费政策等不调整,仍按现行标准执行。
方案二:
1.起步价:由现行6元/2公里调整为7元/2公里。
2.春节期间临时加价政策:即除夕至正月初六(共7天),巡游出租车起步价临时加价最高不超过3元/车次。
3.车公里运价、空驶费、等候费、夜间补贴及通行费政策等不调整,仍按现行标准执行。
(二)运价定价机制改革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要求,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
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发布巡游出租汽车基准运价(包括基准起步价、基准车公里租价等,下同)和允许浮动幅度,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服务质量、居民收入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巡游出租汽车实际执行运价。不再保留出租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1.基准运价。以本次调整后的起步价作为基准起步价,以本次调整后的车公里租价作为基准车公里租价。
2.浮动幅度。上下浮动幅度最高20%(起步价以元为单位,车公里租价以角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且每次浮动不超过1元。
3.浮动时限。本次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执行基准运价满1年方可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且每年度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不得超过1次。运价下浮无时间限制。
4.操作方式。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年度对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成本变化率进行评估。当评估周期相对于基期的运价成本变化幅度达到15%时,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拟定运价调整方案,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对外公布实施;未达到条件时,当年不做调整,纳入下一周期累计。
四、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共3人):阎锐、周毅芳、秦晓翔
(二)听证会参加人(共15人)
证会参加人类别为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分别是:方蜜、李艳林、李翔、齐涤新、朱源、刘金会、张冰、汪沈安、汪金红、余志敏、姚瑶、姚娟娟、徐辉、奚鹤、章倩(以姓氏笔画排名)。
本次听证会特邀新闻媒体参加。
特此公告。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