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我市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按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动态管理的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宁国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宁国市级家庭农场申报认定和监测
申报对象:符合宁国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入选条件的农场。
纳入监测范围的示范家庭农场:对2021年以前认定的宁国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进行复核监测,对经营异常、不再符合示范要求的,取消示范资格,从宁国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中删除。
二、宁国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认定和监测
申报对象:符合宁国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入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纳入监测范围的示范社:对2021年以前认定的宁国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进行复核监测,对监测不合格的合作社,取消示范资格,从宁国市级示范社名单中删除。
三、新申报条件
(一)市示范农场: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皖政办〔2013〕35号)中“安徽省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重点向涉粮家庭农场、返乡农民工、大中专学生和退役军人创办的家庭农场倾斜,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依据有关规定新增建立并有效实施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录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已申请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已注册并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等申报条件,从在属地注册的家庭农场中择优推荐。
(二)市示范社:参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民合作社省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皖农合〔2020〕102号)文件,重点向涉粮和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
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完成2022年度年报信息公示、开设有对公账户;
2. 家庭农场必须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已申请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已注册并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软件,《家庭农场台账》、《生产记录》完整;
3. 农民合作社设置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4. 具有常年对应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辅导员(提供辅导员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5. 合作社必须录入“新农直报系统”;
6. 按照《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相关工作挂钩的通知》(宣农质〔2019〕3号)要求,农产品生产主体必须将相关生产经营情况及产品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四、申报数量
宁国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由各乡镇街道择优推荐上报2家,宁国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名额不限。
五、复核监测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动态管理工作力度,对照宁国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入选条件逐户进行审查考核,经考核认定合格的家庭农场填写附件7,经考核认定合格的合作社填写附件8;经审查考核,对实际未经营、或经营不善达不到宁国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入选条件的予以淘汰,填写附件9、10,列出淘汰名单,说明情况。
六、认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填写对应的申报表,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向所在地乡镇(街道)申报;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报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进行初审;
3、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及现场核验,经征求市直单位意见、组织评审后公示拟认定主体名单;
4、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授予“宁国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宁国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称号。
七、申报时间及所需材料
1、示范家庭农场及示范社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封面需加盖农场/合作社公章。
(2)申报材料提供对应的复印件或者截图即可。
(3)申报纸质材料报送一份,无需胶印装订。
2、申报时间
7月28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时提交电子档。联系人:明晶,电话:18056359272。
附件:1、宁国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入选条件
2、宁国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入选条件
3、宁国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
4、宁国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
5、需监测示范家庭农场名单
6、需监测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7、宁国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合格汇总表
8、宁国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合格汇总表
9、宁国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监测淘汰汇总表
10、宁国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淘汰汇总表
2023年7月13日
附件1:
宁国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入选条件
1、适度规模经营;
种植业:粮油集中连片规模在100亩以上,设施蔬菜(含瓜果,下同)达到15亩以上,露地蔬菜达到100亩以上;
畜牧业:生猪年出栏达到400头以上,羊年出栏达到200头以上,家禽年出栏5万羽以上;
水产养殖业:规模养殖面积达到50亩以上;
经果:葡萄、苗木花卉、茶叶等达到50亩以上;
林业:不小于100亩;
特种种养业达到50亩以上,种养结合的综合性农场在100亩以上。
2、土地流转年限在5年以上(以流转合同为准),林场经营的土地权属清楚、协议完备,土地流转年限不低于15年。
3、有固定经营场所,有办公室,有农场标牌,建立各项农场管理制度并上墙。
4、家庭农场台账、生产记录按要求记录,场地环境良好,按标准生产,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农地膜及农药包装物达无死角、无残留回收标准。
5、以农业生产为主,来自农场年收益应超过10万元,对周边农户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社会声誉良好。
6、已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并完善信息。
附件2:
宁国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入选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设立,正常运行1年以上。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独立的银行账号。
3、参照农业农村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根据实际制订本社章程。
二、实行民主管理
1、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运转有效。
2、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记录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3、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并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全体出席成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重大财产处置和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等事项由成员大会决议通过。
三、财务管理规范
1、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按照财政部制定的农民合作社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代理记账、核算。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
2、成员账户健全,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盈余返还等记录准确清楚。
3、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4、财政直接补助或社会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账户。
四、经济实力较强
1、农民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15万元以上。
2、农民合作社固定资产30万元以上。
3、农民合作社年经营收入30万元以上。
五、服务成效明显
1、入社成员数量为10人以上。
2、成员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主要产品统一销售率、新品种和新技术推广应用率均达到80%以上。
六、产品(服务)质量优
1、实行标准化生产(服务),有生产(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并留存农产品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生产经营(服务)信息。
2、建立并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规定。
3、鼓励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制度,鼓励自行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鼓励自主注册商标、参与农产品品牌认证、使用地理标志标识。
4、农民合作社必须录入农业部“新农直报系统”。
七、社会声誉良好
1、遵纪守法,社风清明,诚实守信,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2、没有因生产(质量)安全、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无违法经营,无涉黑涉恶。
3、按时报送年度信息报告并进行公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录入农业农村部“新农直报系统”并按要求及时更新。
4、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附件3:
宁国市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材料
家庭农场名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所在地区: (乡、镇、街道)
村 组
二〇二三年 月
目 录
1、宁国市示范家庭农场推荐审批表。
2、家庭农场简介及近两年经营情况报告。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对公账户信息复印件。
5、农场标牌、办公室、实施绿色生产制定的用药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等制度上墙照片。
6、土地流转合同或林权证复印件。
7、年报信息公示截图。
8、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一码通、随手记软件、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截图。
9、家庭农场辅导员信息证明。
10、家庭农场台账复印件。
11、生产记录复印件。
12、其他如注册商标、“三品一标”认证、获得荣誉等。
宁国市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推荐审批表
家庭农场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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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注册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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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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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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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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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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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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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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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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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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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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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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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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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业及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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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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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一标
认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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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总收入(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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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净利润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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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从业
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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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情况(全年*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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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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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请画√)□返乡农民工 □大中专学生 □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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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专业
辅导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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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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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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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街道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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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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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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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宁国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材料
合作社名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所在地区: (乡、镇、街道)
村 组
二〇二三年 月
目 录
1、宁国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荐审批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对公账户信息复印件。
4、农民合作社基本情况及近两年经营情况报告。
5、章程、实施绿色生产制定的用药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等制度。
6、成员大会批准的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及会议记录。
7、2022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不少于3个合作社社员的成员账户复印件。
8、2022年度年报信息公示情况。
9、新农直报系统截图。
10、未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承诺书。
11、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截图。
12、其他如注册商标、“三品一标”认证、获得荣誉等。
宁国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荐审批表
农民合作社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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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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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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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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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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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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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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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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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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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成员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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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主成员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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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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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固定
资产净值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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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经营
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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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盈余
返还总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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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盈余返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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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产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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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服务规模(亩、头、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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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一标
认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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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经营
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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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休闲农业经营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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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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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
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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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电商销售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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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街道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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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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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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