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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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30007167P/202307-00109 组配分类: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3年宁国市霞西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答疑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7-20 发布日期: 2023-07-20
索引号: 11341702730007167P/202307-00109
组配分类: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3年宁国市霞西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答疑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7-20
发布日期: 2023-07-20
2023年宁国市霞西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0 15:29 来源: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3年宁国市霞西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GS-GC-GK-2023515)作如下补遗,投标人按照补遗内容执行:

一、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1、2.2.2、2.2.3、2.3.1、2.3.2、7.5、3.4.1条”现修改为:

2.2.1

对招标文件的疑问

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疑问,如投标截止时间顺延,投标人须按新的投标截止时间提出疑问。

形式:相关疑问要求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答疑变更”公告栏中发出,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回复提出疑问的投标人。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24小时)前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答疑变更”公告栏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未按时查询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答疑变更”公告栏中发出。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24小时)前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答疑变更”公告栏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未按时查询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7.5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数据电文  

2)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 

3.4.1

投标保证金

 

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R☑要求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

第一类:☑现金(电汇或转账)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4、递交要求: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见招标公告。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汇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汇,也不得从个人账户代汇。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③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证金后,无须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投标人在收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后,也无须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收据。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②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无要求。所需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④中标人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请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宣城市)(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查看《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

5、是否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

☑不适用

□适用,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6其他要求:

1)特别提醒:

投标人采用纸质银行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3.4.4 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情形:

投标人采用虚假纸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本项目前次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二、新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条,内容如下:

2.4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异议,如投标截止时间顺延,投标人须按新的投标截止时间提出异议

形式:相关异议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三、原招标公告“2.6 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本工程位于宁国市霞西镇,主要施工内容有田块政治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和科技推广措施,包括土地整治308.8亩;渠道清淤、衬砌18条,总长6715m;拆建坝堰2座;维修加固溢洪道1座;新建放水涵9座;新建过路涵9座;下田涵19座;新建2.5m宽砂石道路,总长444m;新建护岸0.55km等。”修改为“2.6 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本工程位于宁国市霞西镇,主要施工内容有田块整治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和科技推广措施,包括土地整治308.8亩;渠道清淤、衬砌18条,总长6715m;拆建坝堰2座;维修加固溢洪道1座;新建放水涵9座;新建过路涵9座;下田涵19座;新建2.5m宽砂石道路,总长444m;新建护岸0.55km等。”

四、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金”格式更改内容详见下方链接,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时根据格式内容自行修改上传。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

、此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补充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z1RYDVD9JwTPiBGAOaFxg

提取码:u9r5

 

宁国市霞西镇人民政府                   安徽精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