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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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30007167P/202307-00090 组配分类: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2023年宁国市港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7-13 发布日期: 2023-07-13
索引号: 11341702730007167P/202307-00090
组配分类: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2023年宁国市港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7-13
发布日期: 2023-07-13
安徽省2023年宁国市港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3 14:49 来源: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招标人

名称: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国市港口镇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项目名称

安徽省2023年宁国市港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

NGS-GC-GK-2023507

开标时间

2023年7129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宣城市振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飞彩办事处银桥湾小区6幢1001室

投标报价11421038.06

工期(交货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59.98

项目负责人:高全汉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21210377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腾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鼎源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万福南路东侧光彩大市场B区13幢1003号、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2A3幢A2-1202

投标报价:11422004.50元

工期(交货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59.98

项目负责人:朱玮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23421218743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芜湖建江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四褐山街道四山社区陶上1号

投标报价11402846.23

工期(交货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59.92分

项目负责人: 方小莉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23411128734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安徽恒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清单编制说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公示时间

2023年713-2023年717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0563-480604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63-466899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116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