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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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307-0014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公开征求《宁国市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任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7-31 发布日期: 2023-07-31
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307-0014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公开征求《宁国市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任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7-31
发布日期: 2023-07-31
关于公开征求《宁国市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任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7-31 15:00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医改工作的相关要求,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秘书处(市卫健委)牵头起草了《宁国市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任务(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征集时间:
  2023年7月27日——2023年8月27日
  二、征集方式:
  (一)在线留言:请在“健康宁国”公众号“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电子邮件:请将反馈意见发送ngwsjyfk@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宁国市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任务(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三)信函方式:请将反馈意见寄至宁国市卫健委医政药政科,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邮编:242300;联系电话:0563-403781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宁国市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任务(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四)传真方式:请将意见传真至0563-4037800。并请在传真首页注明“宁国市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任务(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7日。
 联系人:朱越友、陈柏华
  宁国市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任务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医改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化我市综合医改,根据《安徽省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任务》和《宣城市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宁国市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任务。
  一、提能力,全面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加强专科能力建设,强化技术协作,提升自身医疗技术水平。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加大投入,继续打造好 5 个省级、11 个市级医疗卫生重点(培育、特色)专科建设。支持县级公立医院参与宣城卫健委科研项目立项,其中4项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充分发挥长三角远程会诊中心和长三角康复联盟作用,通过帮扶、合作提升自身医疗技术水平,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实力。(市卫健委、市财政局,排在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进一步强化县级医院“县域龙头、城乡纽带”的功能定位,狠抓县级医院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重点推进“创伤中心”建设,切实提升肿瘤、神经、心血管、呼吸和感染性疾病等专科疾病防治能力。持续推进宁国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宁国市中医院创建三级中医医院,力争年底前宁国市中医院通过省级验收。(市卫健委)
  (三)完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管理体制。深入贯彻《关于印发<宁国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办发〔2022〕71 号),建立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标监测体系,定期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调度,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市卫健委、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加大公立医院财政投入。按照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和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加大公立医院学科、人才等重点投入,推动公立医院内涵式发展,建立完善以绩效导向为核心的医疗卫生机构预算支出体系。(市财政局、市卫健委)
  (五)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宁国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的出台,围绕人才“引、育、用、留”,加大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进力度;支持公立医院柔性引进省级及以上三甲医院或公共医疗卫生单位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相当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深化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继续开展“医坛名医”“医坛骨干”“医坛新秀”培养选拔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评选 60名医疗卫生优秀人才。(市卫健委牵头,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配合)
  (六)加快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全面加强规范管理,有序推进动态评估,切实提高使用效益。(市委编办、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8号)文件要求,出台我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推进落实高级职称专家延迟退休,鼓励公立医院开展符合条件的高级职称专家延迟退休、延迟聘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二、强基层,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和下沉扩容
  (七)推动县域医共体提质升级。认真贯彻落实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印发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2023 年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医共体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医共体提质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继续推进县域医防融合试点工作。定期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重点支持宁国市人民医院创建省级示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医共体医药同质化管理项目试点工作。加强县域内就诊率、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不含药店)、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等指标监测。(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八)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和省、市工作要求,促进我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合理确定家庭医生签约有偿服务包价格和医保支付额度。鼓励村卫生室配备适宜的OTC药品,指导村民合理使用。(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鼓励返聘到龄退出村医。打造智慧急救3.0版本,不断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将方塘乡卫生院建设皖南川藏线急救分站。(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方塘乡人民政府)。
  (九)持续开展“长三角名医工作室”建设。统一向社会公开宣城市“长三角名医工作室”预约信息,便于患者预约和就医。建立健全“长三角名医工作室”配套政策,落实财政支持和医保倾斜等保障政策。将持续高标准完成申报的4个长三角名医工作室建设。公立医院持续做好名医工作室建设与运行工作,确保名医工作室落地见效。(市卫健委、市委组织部、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三、促改革,持续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
  (十)开展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试点。积极谋划市委卫健工委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县域“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市委组织部、市卫健委、市委编办)
  (十一)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配合做好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合理拉开不同层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拉开省内外待遇差距,探索“同病同保障”。(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
  (十二)纵深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额预付和包干使用机制。调整完善区域总额预算下的 DRG 付费政策,向疑难重症和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倾斜。深入学习宣州区、泾县慢病管理支付方式改革试点经验。探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康复类疾病实施按床日 DRG 付费。(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
  (十三)深入推进药品耗材集采改革。常态化制度化做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推动中选产品合理优先使用,畅通中选产品进入医院的渠道。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
  (十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省、市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工作方案,启动我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动态评估工作,触发评估调价条件的,报省里同意后实施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执行省级价格,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落实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审核及试行价格备案工作。(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四、补短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十五)切实加强各单位办中医责任。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办中医责任,按照医疗机构行政许可中医诊疗科目,合理规范开展中医药类技术服务,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市本单位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十六)创新实施基层中医药岐黄惠民工程。新实施基层中医药岐黄惠民工程。继续开展宣城市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申创工作,力争建成3所宣城市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市卫健委、市医保局,梅林镇、中溪镇、仙霞镇)
  (十七)开展中医辅助诊疗“智医助理”工作,优化“智慧中药房”服务功能。在基层医疗机构推广应用中医辅助诊疗系统。进一步优化市中医院“智慧中药房”服务功能,通过中医馆信息系统、中医辅助诊疗系统和His系统,初步实现线上诊疗、线上复诊、线上开方及线上监管等服务功能。(市卫健委、市数据资源局、市医保局)
  (十八)加强中医药高质量人才培养。支持和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申报省级名中医工作室、长三角名中医工作室、宣城市名中医工作室和中医药重点专科项目建设;积极遴选优秀医务人员参加非中医类学习中医、中医骨干人才培养和省级护理骨干人才培养;积极推动市中医院设置韩明向国医大师工作室建设、以及长三角地区三级甲等医院与市中医院建立医联体。加大和安徽省中医药大学对接力度,争创省中医药大学“实习基地”和“教学基地”。推动落实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床位数占标准床位的比例不低于5%的设置要求。(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十九)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开展基层中医馆内涵建设,至少3家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达到内涵建设标准;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服务,100%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5%;基层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总诊疗量比例达35%。(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五、勇创新,推进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改革
  (二十)探索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制定全市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国土空间规划,打破行政辖区的限制,进行乡镇医疗资源深度整合。按照人口相对集中、具备区域辐射能力、基础条件好的乡镇(中心)卫生院规划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次中心按照二级医院标准谋划建设,将方塘乡卫生院建设成皖南川藏线急救分站。构建多层次、多样化、布局合理的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创新完善乡村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满足我市各区域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推进全市分级诊疗格局形成。(市卫健委、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十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进“数字宁国”就医领域信 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持续提升全市卫健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水平。认真做好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三年提升计划、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水平三年提升工作,继续推进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建设,不断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完成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电子票据改革。(市卫健委、财政局、市数据资源局)
  (二十二)提升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对照《县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能力建设评估标准》,完善设置职业卫生实验室,并完成采样与检测、理化检验等仪器设备配置,定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十三)加大医改宣传。学习借鉴江浙沪等地综合医改创新举措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媒体平台宣传我市医改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


《宁国市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任务》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背景
  为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医改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安徽省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任务》和《宣城市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宁国市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任务。
  二、目的
  进一步提升公立医院医院综合能力,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
  三、主要内容
  一是通过重点学科建设、综合能力提升、加大公立医院投入、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等措施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二是通过医共体提质升级、基层院前急救网络建设、长三角名医工作室建设等措施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和下沉扩容;三是通过学习发达地区的经验和做法促进深化医改;四是立足解决自身短板和弱项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