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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141/202306-00044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申报省级众创空间有哪些条件?”的回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6-30 发布日期: 2023-06-30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141/202306-00044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申报省级众创空间有哪些条件?”的回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6-30
发布日期: 2023-06-30
关于“申报省级众创空间有哪些条件?”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3-06-30 10:43 来源:宁国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申报省级众创空间有哪些条件?

【答】申请省级备案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具有安徽省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成立并实际运营18个月以上;

2.拥有可自主支配的服务场地(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从申请备案时有3年以上有效租期),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或提供创业工位不少于30个;同时具有能够为创业者使用的公共接待、项目展示、会议洽谈、专业设备等公共服务场地;提供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

3.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总数不低于15家,且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5家;

4.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须有3名以上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众创空间专职工作人员)、3名以上创业导师(指接受众创空间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等),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5.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0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