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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734/202307-00117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对市人大十七届第二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21 发布日期: 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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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对市人大十七届第二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21
发布日期: 2023-07-21
对市人大十七届第二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21 17:13 来源:宁国市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李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高层电梯到期更换费用解决途径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概况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电梯的数量也日趋增多,经调查,目前我市共75个住宅小区电梯数量为1523台,其中津河商贸大厦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生产的两台电梯使用年限较长。目前,住宅小区所有电梯均正常运行。

二、建议答复

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可见,电梯属于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因此对维护共有财产正常运行而产生的费用(当然包括电梯费),共有权人是有法定义务分担该费用。

我市住宅小区在运行的电梯由宣城市技监局所属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或由其委托安徽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科所属检验单位来进行每台电梯一年一次的年检工作。当检测电梯出现故障时,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小部件的维修或由相关受益业主申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保障电梯的运行安全。

2022年,宣城市印发《宣城市中心城区加装电梯指导手册》,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结合《宣城市中心城区加装电梯指导手册》,同时借鉴周边发达地区做法,尽快出台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办法,以便于高层电梯到期更换时可借鉴此办法进行实施。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