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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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734/202307-0010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对市人大十七届第二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21 发布日期: 2023-07-21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734/202307-0010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对市人大十七届第二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21
发布日期: 2023-07-21
对市人大十七届第二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21 16:49 来源:宁国市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吕龙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胡乐老街古民居房屋保护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积极开展市域历史资源普查认定,目前全市拥有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处(胡 乐镇),省级历史文化街区1处(河沥溪老街),国家级传统村落6个、省级传统村落1个。累计公布历史建筑3批次共46处,其中河沥溪老街36处,胡乐老街10处。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进行深入调研,形成答复意见如下。

1.古建筑保护方面。成立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宁国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局全力争取上级财政支持,2021-2022年,为胡乐镇争取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专项资金160万元,累计已完成8处历史建筑修缮。争取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 300万元。将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设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专项资金,开展测绘建档、保护图则编制等工作。

2.文化旅游发展方面。延续徽派文化,诠释胡乐风情。在胡乐镇古建筑修复改造过程中,采用“绣花针”式改造方式,遵循“修旧如旧、整体和谐”的原则,保留了1处文物保护单位和10处历史建筑。设置核心保护区域、建设协调 区域、环境协调区域,并对胡乐镇3.992公顷核心保护范围 内建筑采用“一栋一策”标准,力争恢复历史原貌,对建设协调区域限制建筑高度与风格,确保整体协调统一。此外,为突显地方文化特色,在建筑风貌改造、公共空间设计及景观小品、文化符号等细微方面都充分考虑到文化要素的体现,并选择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建设施工。弘扬传统文化,助力非遗传承。融入非遗的展示和传承人的研习,延续非遗文化。加强对胡乐舞龙队、腰鼓队等民俗文化队的支持力度,保留竹篾、剪纸、老街馄饨等非遗产品和老字号,建设电商直播基地,拓宽产品销售渠道。这些非遗产品的保留和发展,充分体现了胡乐留存的徽文化,有效的传承发扬民族传统。

针对代表提出的问题,我局将结合市域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统筹谋划,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投入,尝试采用以修代租、以租代售等方式促进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