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采购
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307-00033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宁国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表层样品制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7-20 发布日期: 2023-07-20
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307-00033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宁国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表层样品制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7-20
发布日期: 2023-07-20
宁国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表层样品制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0 17:21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编号:ZSZB-CG-DY-2023-018

二、项目名称:宁国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表层样品制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科合肥智慧农业协同创新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金江路32号

成交金额::29891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静、彭洋、孙厚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金额:人民币62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农业农村局、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阳中路15号、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联系电话:0563-4022431、0563-466899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成交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宁国市宁阳中路15号

联系方式:龙先生、0563-4022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联系方式:唐先生、0563-4668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先生、唐先生

电      话:0563-4022431、0563-4668996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