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徽龙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委托合肥益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安徽龙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PVC高分子材料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 的要求,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特向社会发布第一次信息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PVC高分子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项目选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经济开发区港口片区新港大道9号;
建设内容:安徽龙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港口园区宝恒产业园5000平米厂房,建设PVC高分子材料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1.15亿元,分两期建设,一期投资5000万元,购置刀刮机、贴合机、搅拌罐等生产设备,一期项月建成达产后,年产PVC高分子材料1500万平方米。二期拟投资扩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龙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帅
联系电话:15397280550
信函寄件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经济开发区港口片区新港大道9号(宝恒产业园)安徽龙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合肥禾田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安工 18133698062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公众意见表格式如附件所示。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来电、信函、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
安徽龙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