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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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2306-00050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调整宁国市三津技工学校学费及住宿费备案标准的函 文号: 发改价格〔2023〕4号
成文日期: 2023-06-21 发布日期: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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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调整宁国市三津技工学校学费及住宿费备案标准的函
文号: 发改价格〔2023〕4号
成文日期: 2023-06-21
发布日期: 2023-06-21
关于调整宁国市三津技工学校学费及住宿费备案标准的函
发布时间:2023-06-21 16:40 来源: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宁国市三津技工学校: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宁国市三津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报告》(宁人社[2023]28号)悉。为提高教学质量,改善教学环境,你校在中德(宁国)国际合作智能制造产业园,新建一所现代化、高标准、有特色的新校区,因新校区投资大,办学成本增加,加上近年来教职工人员工资水平逐步增涨,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放开民办教育收费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18]70号)文件规定,非营利性民办技工学校学费、住宿费实行备案管理。按照“补偿教育成本、适当考虑合理回报”的原则,经成本测算,现将你校学费及住宿费备案标准复函如下:
    一、技工学费标准:7800元/生·学期。
    二、住宿费标准:900元/生·学期;
    三、你校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向学生收取代收代管费用。
    四、上述收费标准自2023年秋季学期执行。
    你校应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工作,落实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定,规范收费行为,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