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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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306-0008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上报宁国市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报告 文号: 宁农〔2023〕147 号
生成日期: 2023-06-25 发布日期: 2023-06-26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306-0008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上报宁国市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报告
文号: 宁农〔2023〕147 号
生成日期: 2023-06-25
发布日期: 2023-06-2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上报宁国市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6-26 15:53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3〕234号)文件,分配我市专项资金465万元。经部门研究、专家评审、党委会研究等程序确定了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方案。现随文上报宁国市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请予审核。

特此报告

附件:1、宁国市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宁国市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2023年6月25日


附件1:

宁国市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重点任务

具体实施内容

安排资金(万元)

科技强农

(377万元)

宁国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11

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农业高质量发展动物防疫项目

56

宁国市 2023 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小麦“一喷三防”支出)和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及小麦赤霉病防控专项资金项目

20(另整合小麦“一喷三防”、小麦赤霉病防控资金11万,总体规模31万元)

宁国市2023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项目

220

宁国市 2023 年粮食发展(精耕细作示范点)项目

64

宁国市2023年农产品与土壤协同监测项目

6

机械强农

(50万元)

宁国市2023年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三中心”建设)项目

30

宁国市2023年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

20

促进农民增收

(38万元)

2023年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项目

38

合计

 

465



附件2:

宁国市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3〕234号)文件精神,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情况,经调研谋划、专家评审、部门研究、局党委会研究,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金规模

宁国市2023 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规模465万元,项目实施重点任务:支持科技强农(377万元),支持机械强农(50万元),促进农民增收(38万元)。

二、总体任务

约束性任务:强制扑杀和销毁补助;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达到70%以上;发放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购买动物防疫服务补助;道路运输动物入皖指定通道检查站运行经费补助。

指导性任务:开展小麦、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病虫草害疫情防控。推广商品有机肥1.1万吨。建精耕细作示范点2个,全市域粮食单产(分作物)增产5‰。34个点位开展安全利用效果评估监测。扶持建设1个水稻育秧中心、1个粮食烘干中心、1个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完成1个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30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种植粮食作物农田补贴面积不少于2.17万亩。

三、总体绩效目标

专项名称

宁国市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

省主管部门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专项实施期

一年

市、县(市、区)财政部门

宁国市财政局

市、县(市、区)主管部门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465

年度目标

指标1:

高素质农民培训

指标2:

粮食生产发展

指标3:

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

指标4:

畜牧业生产

指标5:

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

指标6:

动物疫病防控

指标7:

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

指标8:

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对应项目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

完成年度培训任务(人)

70

2023年宁国市高素质农民培育

指标2:

建设精耕细作示范点(个)

≥2

宁国市 2023 年粮食发展(精耕细作示范点)

指标3:

精耕细作建设县全县域粮食单产(分作物)增产(‰)

≥5

宁国市 2023 年粮食发展(精耕细作示范点)

指标4:

小麦病虫草害疫情防控面积(万亩次)

≥0.7

宁国市 2023 年粮油生产保障和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及小麦赤霉病防控专项

指标5:

水稻病虫草害疫情防控面积(万亩次)

≥0.7

宁国市 2023 年粮油生产保障和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及小麦赤霉病防控专项

指标6:

推广商品有机肥(万吨)

1.1

宁国市2023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

指标7:

安全利用效果评估监测点位数(个)

34

宁国市2023年农产品与土壤协同监测

指标8: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免疫密度(%)

≥90

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农业高质量发展动物防疫

指标9: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头数

4485

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农业高质量发展动物防疫

指标10:

强制扑杀补助数量(头、只、羽)

——

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农业高质量发展动物防疫

指标11:

建设水稻育秧中心(个)

1

宁国市2023年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三中心”建设)

指标12:

建设粮食烘干中心(个)

1

宁国市2023年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三中心”建设)

指标13:

建设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个)

1

宁国市2023年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三中心”建设)

指标14:

完成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个)

1

宁国市2023年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

指标15:

30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种植粮食作物农田补贴面积(万亩)

≥2.17

2023年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项目

质量指标

指标1:

培训合格率(%)

≥90

2023年宁国市高素质农民培育

指标2:

防控效果

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

宁国市 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和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及小麦赤霉病防控专项

指标3:

绿色防控覆盖率(%)

≥56

宁国市 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和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及小麦赤霉病防控专项

指标4:

统防统治覆盖率(%)

≥48

宁国市 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和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及小麦赤霉病防控专项

指标5:

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

≥70

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农业高质量发展动物防疫

指标6:

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100

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农业高质量发展动物防疫

时效指标

指标1:

年度资金执行率(%)

≥90

所有项目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30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亩均收入

增长

2023年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项目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

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所有项目

指标2: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

疫情保持稳定

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农业高质量发展动物防疫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农业高质量发展动物防疫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种植大户带动小农户多种粮、种好粮示范效应

扩大

2023年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项目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

受益对象满意度(%)

≥90

所有项目

四、实施安排

(一)支持科技强农377万元

1、2023年宁国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11万元(另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拟安排29万元,项目总投资40万元。)

实施单位:宁国市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科教信息科负责。

实施内容、规模和期限:2023年,集中培育高素质农民18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45人(村级财务“三资”管理人员),专业生产型人员90人(种粮大户90人)和技能服务型人员45人(农机手45人)。具体培育任务由按规定程序确定的培育机构承担。补助资金按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每人35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每人1500元的标准测算,补助到承担项目单位;举办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8个,补助资金合计4万元,补助到承担项目单位。

(1)遴选培育对象。遴选条件: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遴选程序: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乡(镇)逐级推荐,市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的程序进行。各类培育对象当年不重复,此前参训过的学员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参加不同类型、不同层级或知识更新类培育。

(2)优选培育机构。由市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遴选确定培育机构,并与培育机构签订培育合同。

(3)丰富培训内容。对照相关要求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科学组合教学模块、设计培训课程。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类。

(4)创新培育方式。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小班制、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育方式。

(5)严格培育管理。加强培育政策宣传,建立培育对象信息库,遴选审核培育对象。培育机构制定培育计划及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实施。每期培训班建立5项制度:班主任制度、第一堂课制度、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培训台账制度、满意度评价制度。抓好培训班日常管理和服务,及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化管理。

(6)强化延伸服务。组织协调力量为培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服务,帮助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支持高素质农民领办创办产业联合体抱团发展。

实施期限: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细化任务指标: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完成年度培训任务70人(项目整体培训180人)

(2)质量指标:培训合格率≥90%

(3)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12月30日前

(4)成本指标:≤11万元

效益指标:

(5)经济效益指标:增加经济效益

(6)社会效益指标:典型示范

(7)可持续影响指标:跟踪服务效果好

满意度指标:

(8)培训对象满意度≥90%

咨询电话:4021193

2、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农业高质量发展动物防疫项目56万元

实施单位:宁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实施内容、规模和期限:

(1)强制免疫补助经费30万元

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经费3万元:2023年对参与养殖场按照“先打后补”,乡镇(街道)初审,市级复核,据实拨付给养殖场。购买防疫服务补助经费27万元:一是继续按照112个行政村配置村级防疫员,购买防疫服务补助标准为每村1200元/年,全年共计13.44万元;二是设绩效奖13.56万元,对乡镇、街道开展绩效考评,市动监所将根据各地主要强制免疫畜禽疫病工作量,参照春秋动物防疫免疫效果评价结果,综合审定拨付兑现绩效奖。

(2)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6万元

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实施者予以补助15元/头。

(3)宁国市2023年度省级入皖指定通道检查站补助20万元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检查站4个工作人员劳务补助,其中2个外包人员每月支付0.99万元,全年11.88万元;2个聘用人员每月支付0.7502万元,全年9.0024万元,合计20.8824万元(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弥补)。宁国市省级入皖指定通道检查站的建设实施,建立健全了动物防疫体系,将有效控制和减少动物疫病的传播,保护和促进畜牧业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

实施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强免病种应免畜禽免疫密度≥90%;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头数4485头。

(2)质量指标: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7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

(3)时效指标:年度资金执行率≥90%。

效益指标:

(4)社会效益指标: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免疫到位,无疫情发生。

(5)生态效益指标:无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发生,无病死畜禽污染和疫情扩散

满意度指标:

(6)受益对像满意度≥90%。

咨询电话:0563-4100369

3、宁国市 2023 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小麦“一喷三防”支出)和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及小麦赤霉病防控专项资金项目20万元(整合小麦“一喷三防”、小麦赤霉病防控资金11万,项目总投资31万元)

实施单位:宁国市种植业服务中心

实施内容、规模和期限:

(1)支持小麦赤霉病防控(21 万元)

①支持小麦生产者购置小麦赤霉病防控药剂补助(17万元,从中央和省财政资金列支)

补助对象:本市范围内种植小麦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实际种植者,补助防控药剂(包括生长调节剂、飞防助剂等)

实施程序。主体申报—乡、村审核(公示不少于 3天)—市级核查。

补助标准:根据资金总额和小麦赤霉病防控总面积,测算亩均补助标准。

申报时间:2023 年 6 月 9 日前

需提交的材料:《宁国市小麦赤霉病防控作业生产补助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乡镇公示材料;土地流转清单及承诺书;购置小麦赤霉病防控药剂(包括植物生长调节剂、飞防助剂等)的发票等。

补助发放:市农业农村局以抽查的方式进行实地审核后,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发放给补助对象。

②支持小麦赤霉病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4 万元,从宣城市专项资金中列支)

补助对象:2023 年在本市开展小麦赤霉病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的各类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植保服务等社会化服务项)

实施程序:主体申报—乡、村审核(公示不少于 3天)—市级核查。

补助标准:根据资金总额与社会化服务面积,测算亩均补助标准。但最高不超过 10 元/亩。

申报时间:2023 年 6 月 9 日前

提交材料:《宁国市小麦赤霉病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作业补助申请表》;服务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农作物病虫害等社会化服务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服务对象签订的作业合同(服务费用低于 5 元/亩)及收据;无人机作业地图;田间作业照片。

(2)支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从省财政资金列支10 万元)。

市级示范区与粮食生产精耕细作示范点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相结合。每个乡镇、街道推荐一个,面积不低于 100 亩的水稻种植主体,具体名单见《宁国市 2023 年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名单》。

落实技术措施。一是建设田间生态系统。沿示范区主干道、主机耕路、主田埂、主沟渠两旁和空闲地块种植大豆、芝麻、百日菊等显花植物,形成“田、埂、渠、坡”田间生态系统。二是应用 2+N 技术模式。在常规生产区,推广应用“农业防控、生态调控”+“科学化控”技术。在绿色无公害、库区沿线和水源地保护区生产区,推广应用“农业防控、生态调控”+“生物防治和科学化控”技术。在有机农产品生产区,推广应用“农业防控、生态调控”+“理化诱控和生物防治”技术。

建立生产记录。鼓励应用 MAP 智农 APP 或建立《生产管理档案》。示范区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无害化处理率 100%,与示范区建设同部署、同验收。

项目补助对象:21 个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程序。主体申报—乡镇审核、公示—市级验收。

项目补助标准。根据资金总额与示范区面积测算亩均补助标准。每个示范区补助面积不超过 500 亩。

申报时间:2023 年 6 月 30 日前。

提交材料:《宁国市水稻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作业补助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MAP 智农 APP 记录或田间生产档案、示范区田间生态系统图片、示范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图片。

实施期限:2023年11月20日前

细化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小麦病虫草害疫情防控面积≥0.7万亩次。

水稻病虫草害疫情防控面积≥0.7万亩次。

(2)质量指标

防控效果达到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

绿色防控覆盖率≥56%。

统防统治覆盖率≥48%。

(3)时效指标

年度资金执行率≥90%。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组织实施时效,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期及时组织实施。

(4)成本指标: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

效益指标:

(5)社会效益指标:无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防灾措施保障粮食和农业生产安全效果,重发区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农作物不出现大范围成灾绝收。

(6)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能力,病虫害防控期内。

满意度指标:

(7)受益对象满意度≥90%

咨询电话:0563-4030016

4、宁国市2023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项目220万元

实施单位:宁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承建主体:安徽省司尔特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实施内容、规模和期限:

完成本市畜禽粪污收集不少于1.76万吨,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1.1万吨,每吨补贴200元,补贴金额220万元。

补贴品种包括商品有机肥和生物有机肥(不含一般堆肥),质量要分别达到NY525-2021、NY884-2012农业行业标准。商品有机肥和生物有机肥,必须以我市畜禽养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粪肥比不得低于1.6﹕1)。享受财政补贴的商品有机肥产品实行最高零售限价,有意愿应用商品有机肥的农户,在购肥时只需支付零售价扣除财政补贴后的部分。农户包括从事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种植(建议 5 亩以上)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等,施用限额为单茬作物每亩耕地每年 0.5 吨,可相对集中连片。

补贴资金采取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每半年结算一次,由项目实施单位将商品有机肥推广使用补贴资金结算申请等材料装订成册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要求,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核查验收,验收合格经公示后,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包括:(1)畜禽粪污收购协议、收购台账。收购台账包括:收购记录、收购照片、粪污提供者姓名、地址、养殖量等信息;(2)与施用主体或经销商签订的商品有机肥销售协议、销售台账。销售台账包括:销售发票(个体种植户无法开具发票的,以公司销售单据和属地政府证明),购买方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购买种类、数量、价格(市场价扣除补贴后)、时间及资金往来、出入库等内容。(3)其他。财政补贴价格公示情况、有机肥抽样检测报告。

项目实施全部完成,申请终期验收时实施单位需提供项目实施专项审计报告。

实施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细化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1.1万吨

(2)质量指标:质量要分别达到NY525-2021、NY884-2012农业行业标准

(3)时效指标:年度资金执行率≥90%

(4)成本指标:770万元

效益指标:

(5)经济效益指标:增加产值660万元

(6)社会效益指标:无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7)生态效益指标:处理畜禽粪污1.76万吨

(8)可持续影响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83%。

满意度指标:

(9)满意度≥90%

咨询电话:0563-4100369

5、宁国市 2023 年粮食发展(精耕细作示范点)项目64万元

实施单位:宁国市种植业服务中心

实施内容、规模和期限:

重点围绕“稻-麦”、“稻-油”周年种植模式,打造粮油生产标准地,集成粮油生产关键技术和装备,挖掘粮油作物生产能力,综合考虑种植面积、基础条件、乡村积极性、经营主体生产水平等因素,2023 年选择在港口镇和宁墩镇等粮食生产集中联片区域建设。单个示范点面积集中连片 500 亩以上,由宁国市吴成山家庭农场,宁国市杨家海家庭农场具体实施。

(1)建设 2 个精耕细作示范点。示范点力争粮食单产增加 5‰以上,争创“吨半田”。推广 2 套高产生产技术路径和 1 项单产提升关键技术,建成“双减增效”示范区(农药使用量较建成前减少 5%,化肥使用量较建成前减少 5%)、“粮油全程机械化”示范区(机械化率达到 90%)。推广“水稻机插秧、农作物秸秆灭茬二次粉粹”等粮食单产提升关键技术应用面积不少于 2000亩。

(2)打造高产“百亩示范方”和“高产攻关田”2 个。“百亩示范方”和“高产攻关田”种植品种从推荐品种中选择,农药、肥料等投入品的使用需经专家组认可或者从推荐品种中选择,田间管理措施按照技术方案执行,形成完整的田间管理记录。按要求参与全国粮(油)生产高产竞赛。

(3)创建高产竞赛示范片,提高单产水平。示范点开展水稻油菜小麦高产竞赛示范片创建,挖掘本区域粮食生产能力。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2年全省粮油作物高产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参与粮油生产高产竞赛。

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改革资金、示范点建设专项资金等可整合项目,发挥资金的集聚效应。省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试验示范仪器设备购置和维护、技术交流宣传、人员培训、农资投入品资助、测产验收、农民工资及有关补助、试验人员和外聘专家的日常工作开支等。各项资金可根据生产需要调剂使用。

实施期限:2023年12月20日前

细化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建设精耕细作示范点≥2个。

带动县域内粮食单产增产≥5%

(2)质量指标:实施方案符合要求

(3)时效指标:年度资金执行率≥90%。

(4)成本指标:项目总资金控制在预算内≤64万元

效益指标:

(5)经济效益指标:示范点主体种粮收入增长

(6)社会效益指标:无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7)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保障粮食生产主要明显

满意度指标:

(8)受益对象满意度≥90%

咨询电话:0563-4021293

6、宁国市2023年农产品与土壤协同监测项目6万元

实施单位:宁国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实施内容、规模和期限:

2023年宁国市在安全利用类耕地开展34个点位农产品与土壤协同监测,并组织开展安全利用效果评估工作,及时掌握宁国市农产品产地环境总体质量状况、潜在风险和变化趋势。我市样品采集、检测、安全利用效果评估工作拟采取采购第三方单位技术服务的方式进行。

项目总体预算为6.0万元,预算安排:样品采集费0.68万元、农产品样品检测费1.6万元、土壤样品检测费2.72万元、检测数据分析及效果评估1万元。

实施期限:根据我市耕作特点,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7月开始实施,2023年9月开始采样检测,2023年11月项目实施完毕。

细化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在安全利用类受污染耕地布设34个监测点位,进行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

(2)质量指标:组织开展安全利用效果评估

(3)时效指标:该项目2023年11月20日前实施完毕,资金执行率≥90%

(4)成本指标:协同监测及效果评估费用为6万元

效益指标:

(5)社会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实施掌握我市耕地质量、实现粮食安全

(6)生态效益指标:为我市下一步耕地安全利用提供数据支撑

(7)可持续影响指标:为我市下一步耕地安全利用打下基础

满意度指标:

(8)服务对象满意度≥90%

咨询电话:0563--4033775

(二)机械强农(50万元)

7、宁国市2023年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三中心”建设)项目30万元

实施单位:宁国市农机管理服务中心

承建主体:依法登记的农业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三中心”建设。

实施内容、规模和期限: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个、粮食烘干中心1个、水稻育秧中心1个(以下简称“三中心”),每个“中心”安排省级项目资金10万元。

(1)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基础设施。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应建有机具存放及设施用房,有农机维修车间和培训教室,库棚面积不低于1000 平方米,占地面积达到5亩左右。

机械保有量。原则上拥有耕、种、收、管、烘等服务农业生产全程的农业机械,各类机具保有量不少于10台套。

年度作业面积。长江以南地区在3000亩以上。

信息化建设。拖拉机、种植机械、收获机械等主要机具逐步安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并纳入远程监控平台管理,能对作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指挥调度。

(2)水稻育秧中心:

基础设施。每座育秧中心应建有育秧厂房或者达到相应育秧能力的育秧大棚等。

机具设施。配置育秧播种流水线及一定数量的配套机械,插秧机总量不少于5台。

育秧能力。育秧中心年机插秧服务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

(3)粮食烘干中心:

基础设施。烘干中心一般应有烘前处理区、烘干作业区和烘后暂存区。烘前处理区包括地磅、露天晒场、原粮处理运输区等;烘干作业区包括循环式烘干机房或连续式烘干塔主体,以及配电房、热力间、燃料库、工具房、除尘间(循环式)等生产服务用房;烘后暂存区包括存放库房等,存放库房必须为封闭式砖混、砖木或钢结构(不可为简易工棚),采光、通风条件良好,同时具备防火、除尘功能。

烘干能力。以循环式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循环式烘干机批处理量超过60吨(含)。以连续式烘干塔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连续式烘干塔批处理量超过300吨(含)。

相关要求:

建设时间。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和粮食烘干中心需9月30日前、水稻育秧中心需5月30日前完成建设。实施主体要加强档案管理,对照项目建设要求,留存建设合同、设施购买清单、原始票据、作业任务合同等有关资料,以备后续审核验收。

申报材料。本着自愿的原则,各乡镇积极组织主体申报,按照“三中心”建设的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已经开始建设的主体优先推荐申报。请于4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报送至市农机管理服务中心科教科,同时报送电子版,“三中心”项目申报文本分开编写,逾期不予受理 。

建设主体。鉴于水稻产业补短板的现实需求,原则上“三中心”建设由同一主体实施。

实施程序。对主体报送的材料农机管理服务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相关会议研究后,分别确定“三中心”项目建设的主体,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主体开展项目建设。

细化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个,粮食烘干中心1个,水稻育秧中心1个。

(2)质量指标:按要求发放奖补资金。

(3)时效指标:2023年度内完成,资金执行率不低于90%。

(4)成本指标:项目预算成本30万元

效益指标:

(5)经济效益指标:增强水稻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能力,从水稻育秧、粮食烘干、加工全程机械化、集约化,增加小农户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

(6)社会效益指标:帮助当地农户解决了稻谷烘干难、储存难、加工难的问题,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生产格局,有利于本地粮食产业结构的调整。

(7)生态效益指标:减少粉尘,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

(8)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分散经营向规模化经营转变。

满意度指标:

(9)满意度≥95%。

咨询电话:0563-4022869

8、宁国市2023年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20万元

实施单位:宁国市农机管理服务中心

实施内容、规模和期限:

在我市传统优势产业蔬菜、茶叶、粮油产业开展新农机装备推广试验示范,通过以点带面,不断探索全程机械化技术模式,形成农机农艺融合技术体系,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高标准全程机械化。

(1)蔬菜产业(4万元)

实施主体:宣城市级以上设施蔬菜种植家庭农场、合作社。

实施内容:蔬菜播种机、履带旋耕机应用示范推广。

奖补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形式,按照不高于购买金额进行奖补。

实施程序:4月底制定并公布方案,6月底实施主体完成设备购置,同时提交申报表、主体营业执照、资格证明、购置发票原件、购机图片等佐证资料至农机管理服务中心,10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拨付等相关程序。

(2)茶产业(8万元)

实施主体:遴选茶园标准化程度较高,农机装备较为完善的宣城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

实施内容:电动单轨运输机示范推广。

奖补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形式,主体根据茶厂面积自行购置、安装单轨运输机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按照不高于主体投资总额进行奖补。

实施程序:4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方案,有意向参加示范推广的主体于5月12日之前提交项目申报表(附件)、主体营业执照至农机管理服务中心,经相关会议研究后确定建设主体,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主体开展项目建设。实施主体7月底前完成设备的购置安装,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同时将建设合同、设施购买清单、原始票据、现场图片等有关资料,报送至农机管理服务中心。10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拨付等相关程序。

(3)粮油产业3万元

实施主体:遴选建有烘干中心配套设施较完善的农机专业合作社1家。

实施内容:气动生热高温热风机示范推广

奖补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形式,按照不高于主体投资总额进行奖补。

实施程序:4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方案,有意向参加示范推广的主体于5月12日之前提交项目申报表、主体营业执照至农机管理服务中心,经相关会议研究后确定建设主体,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主体开展项目建设。实施主体7月底前完成设备的购置安装,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同时将设备购买清单、原始票据、现场图片等有关资料报送至农机管理服务中心。10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拨付等相关程序。

以上产业项目资金分配,可根据主体实际申报情况进行适当调节。若申报金额超出分配金额,按照总盘子统一折算,若申报金额不足分配金额,则调节至其他产业。

咨询电话:范兆辉  18056389722

(4)示范推广项目经费5万元:农机管理服务中心用于2023年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开展的宣传、培训、项目审计等工作。(其中培训费:1万元、委托劳务:0.3万元、宣传等办公费用3.7万元)

细化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涉及产业不低于3个,示范推广的新设备新机械不低于3种,惠及农业经营主体不低于5家。

(2)质量指标:按要求发放奖补资金。

(3)时效指标:2023年度内完成,资金执行率不低于90%。

(4)成本指标:项目预算成本20万元

效益指标:

(5)经济效益指标:提高传统优势产业的机械化率,节约农户成本,增加农户收益。

(6)社会效益指标:通过新机具推广,建立高标准农机农艺示范点或基地,推广应用高性能、智能化农机装备技术。

(7)生态效益指标: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

(8)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分散经营向规模化经营转变。

满意度指标:

(9)满意度≥95%。

咨询电话:0563-4022869

(三)促进农民增收38万元

9、2023年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项目38万元

实施单位:宁国市种植业服务中心

实施内容、规模和期限:

支持水稻规模化生产。根据申报统计情况,按单季生产面积300—500亩和单季生产面积500亩以上(含500亩)分两个标准实施补贴。体现多种多补。

补贴对象:2023年单季发展优质水稻面积300亩以上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

补贴程序:主体申报,村组审核公示,乡镇审核,市级审查。

实施期限: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

细化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30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种植优质专用水稻面积≥2.17万亩。

(2)质量指标:实施方案符合要求

(3)时效指标:年度资金执行率≥90%。

(4)成本指标:项目总资金控制在预算内≤38万元

效益指标:

(5)经济效益指标:30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亩均收入增长

(6)社会效益指标:无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7)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种植大户带动小农户多种粮、种好粮示范效应扩大

满意度指标:

(8)受益对象满意度≥90%

咨询电话:0563-4021293

五、实施要求

1、实施单位要细化具体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全面完成。

2、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规范操作项目立项、评审、验收、公示等工作。加快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尽早完成项目实施并发挥成效。

3、及时公开有关政策及项目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每个项目实施结束都要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评价。

六、加强监管

1、加强项目实施调度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

2、加强项目实施监督检查,项目管理科、项目归口单位做好项目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驻局纪检监察组不定期对重大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及相关责任主体履职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