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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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1679/202307-00010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文号: 宁防指〔2023〕4 号
生成日期: 2023-07-05 发布日期: 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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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文号: 宁防指〔2023〕4 号
生成日期: 2023-07-05
发布日期: 2023-07-05
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5 09:40 来源:宁国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街道,市防指成员单位:
    接气象部门统计,7月5日2时至8时,受强对流天气影响我市普降暴雨,全市平均降雨量61毫米,其中河沥长虹114毫米,霞西虹龙、汪溪殷白、港口山门94~97毫米,宁墩、中溪、青龙、梅林、仙霞、胡乐、甲路、万家、南山60~79毫米,其他乡镇22~59毫米,最大1小时降雨量霞西朱村54毫米、梅林51毫米。8时25分,宁国市气象台继续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我市大部分地区仍有雷电、阵风、局地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
    根据宁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指决定于7月5日9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各地各部门务必要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天气、雨情、汛情变化,相关责任人要到岗到位;要加强对中小河流、水库大塘、沿河低洼区、城市易涝点、危旧房屋、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和涉山涉水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民宿、漂流等区域的安全管理,及时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安置,第一时间处置和上报险情、灾情,全力确保人民群众、基层干部、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宁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7月5日9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