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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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307-0001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教基装〔2023〕8号
成文日期: 2023-07-04 发布日期: 2023-07-04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307-0001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教基装〔2023〕8号
成文日期: 2023-07-04
发布日期: 2023-07-04
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4 17:30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局二级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进一步规范涉企保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涉企保证金的范围

涉企保证金主要分为:1.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履行投标义务的担保,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由数据资源局交易中心代为收取,鼓励企业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2.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担保的一种形式,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缴付,由项目业主单位收取,鼓励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3.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预留资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由项目业主单位预留。

、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涉企保证金管理

各单位作为招标采购项目的合同主体,同时也是涉企保证金管理的责任单位,应建立健全涉企保证金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管理岗位和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应督促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发现违约情形的,及时要求其改正,同时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严格落实涉企保证金退还条件,加强对项目履约情况的动态管理。对符合退还条件的,应及时办理退还手续。加强对超标收取涉企保证金和历史沉淀保证金的清理工作,做到应退尽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全面自查、摸清底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历史沉淀保证金清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再次进行全面的自查和梳理,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并于7月7日将“自查表”上报教体局基建装备中心,同时上报电子版,未发现问题的要零报告。联系人:黄燕   联系电话:13966214189  邮箱:494310148@qq.com

2.强化调度、加快整改。各单位要专人负责,健全工作台帐,加快清退力度,确保达到退还条件的及时退还。确实无法退还的,可在网站公示,公示后仍无法退还的, 上缴国库,确保9月中旬前历史沉淀保证金清退比例达到100%。

3.对标一流、健全机制。对标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涉企保证金收取、管理、退还工作流程,做到简易便民。全面支持保函代替现金缴纳保证金,建立涉企保证金清退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023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