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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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307-0001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批准公示(嘉懿)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7-04 发布日期: 2023-07-04
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307-0001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批准公示(嘉懿)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7-04
发布日期: 2023-07-04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批准公示(嘉懿)
发布时间:2023-07-04 17:16 来源: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仙霞镇龙门滑雪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

宁国市仙霞镇龙门村

宁国市嘉懿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益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宁国市嘉懿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5109万元在宣城市宁国市仙霞镇龙门村建设仙霞镇龙门滑雪场综合开发项目,该项目计划占地约450亩,总建筑面积36450m2,分为三期,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一、一期滑雪场项目占地132亩,建设游客接待中心450m2、生态停车场5000m2,购置造雪机、压雪机、雪地摩托、卡丁车、雪地飞碟、滑雪板、索道等设施;二、二期亲子游乐区占地178亩,主要建设无动力亲子乐园。依托现有环境资源建设丛林冒险图、漂流索道、峡谷溯溪、山林采摘园等;三、三期游客休闲住宿区占地140亩,利用现有农民闲置用房36000m2改建民宿,及建设野营营地3000m2。配套建设游步道8000米、绿化、供配电安全防灾等基础设施。本次项目环评仅针对一期滑雪场项目。

1、废水:

施工期:施工场地周围建设简易沉淀池和隔油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等,不外排;依托清塘寺厕所,经收集并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运营期:滑雪场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进入游客中心新建的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用于周边植被绿化;雪道面排水采用自然排水沟,排水系统主要由主渠、次渠和支渠组成,支渠直接与次渠相连,次渠将支渠与自然排水沟中的融雪水引入主渠,并在主渠进入蓄水池处设置沉砂池,滑雪道融雪水经沉砂池处理后排入本项目建设的蓄水池,滑雪场运行期回用于造雪,滑雪场停运后最终进入山涧沟渠。

2、废气:

施工期:在工地边界设置围挡;设置冲洗设施、设备,注意洒水降尘;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运渣车辆应密闭遮盖;施工车辆冲洗轮胎,限速行驶;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采取洒水措施;对于松散或粉状材料等采取砌墙围挡,表面用塑料薄膜覆盖;设置喷淋系统,使堆放材料保持湿润。

运营期:应急发电机废气通过通风竖井排至屋顶高空排放,仅紧急发电时会产生,排放量极少;设置油烟净化器,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主楼屋顶高空排放;生态停车场,环评要求道路两侧和停车场周边做好绿化措施,选择适应本地气候条件的花草树木进行优化种植,以起到净化和吸收汽车尾气污染物的作用;污水处理站臭气:污水处理站各池体为地埋式,各地下池体加盖封闭,基本处于密闭状态,因此恶臭污染物排放量较小,针对以上臭气产生源,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及时清运栅渣、污泥,同时在污水处理站周围种植树木、加强绿化。

3、噪声:

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夜间施工;

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专用设备房内减震、隔声、消声,加强设备维护管理。

4、固废:

施工期:能利用的(废旧钢管、钢筋、包装袋、木材等)应尽可能重新利用,不能利用的(废弃混凝土料、碎砖瓦等)应集中堆置至临时堆场,定期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弃渣场;开挖表土全部回用于绿化用土,其余废弃土石方全部用于低洼填方及造景,无弃方;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就近 的垃圾中转站。

营运期:在滑雪场多处设置垃圾桶,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后,由专人定期清运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掏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并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进行清运时需采用专门的密闭式垃圾运输车;餐厨垃圾、废油脂经收集后使用完好的塑料容器密闭盛装,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废手套经收集后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定期进行清运处理

无反对意见

0563-4017479

综合股

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