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墩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宁墩镇人民政府> 基层政务公开> 社会救助> 临时救助> 政策法规文件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52X0/202307-00007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宁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04 发布日期: 2023-07-04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52X0/202307-00007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宁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04
发布日期: 2023-07-04
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4 09:43 来源:宁墩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应急、过渡、衔接、补充的 制度效能,切实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过渡性基本 生活困难,现就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提示如下:
      一、强化困难群众的走访摸排和主动发现
      乡镇(街道)要统筹做好本区域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工作, 并将走访发现、摸底上报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作为村(社区) 工作的重要内容;村 (社区) 党组织书记要牵头负责,充分 发挥社会救助协理员作用,整合乡村振兴网格员作用,实行 网格化管理,定期巡查、及时发现、主动救助。
      二、强化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有效衔接
      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应急性、过渡性作用,困难群众申请 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期间,根据困难程度及时对符合条件给 予临时救助;加强与医保、残联等部门的信息比对,对因病 申请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后个人承担费用较大或因残疾严 重影响收入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临时救 助范围,做好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有效衔接。
      三、强化因疫因灾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
      对因疫因灾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对因疫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提出临时救助申请的,一律 “先行救助” 、后补说明,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救助金发放。

          

2022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