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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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4XF/202306-00116 组配分类: 行政法规、规章
发布机构: 竹峰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 2023 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赛马”季度考核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26 发布日期: 2023-06-26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4XF/202306-00116
组配分类: 行政法规、规章
发布机构: 竹峰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 2023 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赛马”季度考核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26
发布日期: 2023-06-26
关于印发《宁国市 2023 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赛马”季度考核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6 09:05 来源:竹峰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宁国市 2023 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赛马”考核机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国市 2023 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赛马”季度考核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落实“争先江淮,追赶江浙”工作目标,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市 19 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每季度考核抽取 1 个村。每个村抽查 20 户一般农户,其中残疾人、低保、大病等重点群体户数不少于总户数的 50%,每个乡镇的监测户抽查比例不低于 30%(若被抽查村的监测户数量大于该乡镇街道监测户总数的 30%,则不另外抽查监测户)。

二、考核主要内容

(一)责任落实。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主体责任、帮扶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二)政策落实。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政策是否精准落实进行实地评估和综合评价。

(三)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基层走访排查、部门数据比对筛查预警、网格化监测、监测对象动态管理等进行实地评估和综合评价。

(四)精准帮扶。对压实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的针对性及时性实效性、帮扶对象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进行实地评估和综合评价。

(五)乡村治理。对落实“党建引领,三治融合”治理体系,积极推广运用积分制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和综合评价。

三、考核组及人员组成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考核组:

组 长: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局长 彭小强

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党委委员 汪桂娟

组员由乡村振兴局、市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抽调人员组成,具体安排如下:

季度考核分为 3 个小组对全市 19 个乡镇街道进行督查,小组人员由市乡村振兴局 2 人、市直有关部门 1 人、乡镇街道 2 人抽调人员组成,市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人员根据情况参与考核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印发季度考核通知。每季度末或下一季度初,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班印发考核通知。

(二)抽调考核评估人员。考核前,根据方案要求,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参与考核。

(三)抽取被督查村。由考核组赴乡镇街道后,现场随机抽取被督查村。

(四)编制操作手册。由市乡村振兴局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入户调查问卷、访谈提纲、村级调查表、注意事项等内容的操作手册,便于各考核组实地考核使用。

(五)开展政策业务培训。由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针对工作流程、相关政策、重点内容进行培训,推动考核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结果公平公正。

(六)开展实地考核调查。根据线路安排,工作任务等实际情况,将全市 19 个乡镇街道分为 3 个片区,并由 3 个工作组随机匹配进行督查。

(七)开展集中评估。实地调查结束后,3 个小组进行集中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形成专题报告后,由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并报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审阅。

五、方式方法

考核采取查阅资料、干部访谈、入户调查 3 种方式进行。

(一)查阅资料。查阅被督查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资料;

(二)干部访谈。访谈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 1 人,乡村振兴工作站长 1 人,被督查村书记(含第一书记)1 人、专干 1 人,电话访谈网格员 2 人、市直帮扶联系人 1 人。其中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由考核组组长访谈,其他人员由小组进行访谈。

(三)入户调查。考核评估人员 2 人 1 组,根据调查问卷内容开展入户走访。

六、结果运用

1.每季度考核末位乡镇,由主要负责同志在全市季度乡村振兴大会上做表态发言。

2.全年 4 个季度考核成绩分别占全年巩固脱贫成果目标考核成绩的 15%、20%、25%、30%(另: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班评分占 10%)。

3.结合衔接资金项目,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目标考核成绩优秀的乡镇街道在下一年度的项目安排上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