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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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305-00107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18 发布日期: 2023-05-18
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305-00107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18
发布日期: 2023-05-18
关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18 09:06 来源: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梁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解决噪声扰民方面采取相关措施的建议》(编号第112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专门组织人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组织划定声环境功能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2年6月5日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我局组织编制《宁国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予以实施。该报告对我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了划分,明确相关区域适用区域划分及其执行标准。其中1类标准适用区总面积约为1.943平方公里;2类标准适用区总面积约为22.501平方公里;3类标准适用区总面积约为28.054平方公里;4类声环境功能区公路长度159.750千米4类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约为7.155平方公里。

二、持续开展监测网络体系建设

目前,我市城区已设置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5个,区域声环境监测点48个,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20个。每年度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功能区声环境达标率100%,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较好,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好。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声环境监测工作能力和水平,我局制定《宁国市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网络建设任务与清单,向市政府申请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资金,申请资金50万元用于项目一期建设,待资金到位后立即实施。

三、全面强化噪声污染防治

按照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环境噪声可分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按照我市职能部门分工,市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工业噪声污染的防治监管;市城管部门主要负责建筑施工噪声和商业经营噪声污染的防治监管;市公安、交通等部门主要负责公园、广场娱乐活动、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防治监管。我局积极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问题移交工作机制,生态环境、住建、公安和城管等部门依职责实施噪声排放监管,联动开展联合检查、夜间检查,做到及时处置、动态清零。同时,全力做好中、高考期间等敏感时段噪声管控工作。2022年至今,我局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办理群众噪声污染投诉50件,其中我局负责的工业噪声污染37件,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办理噪声污染13件,均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四、加大噪声污染防治法普法力度

实时发布环境噪声监测数据等信息,结合生物多样性活动日、世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节点,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 引导社会公众减少公共场所和邻里噪声;组织学生参观实验室,了解噪声监测过程,引导市民依法参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