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回应关切> 互动回应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2305-00072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市长热线来电反映宁国市御景华庭小区地下车库车位收费较高问题的回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26 发布日期: 2023-05-26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2305-00072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市长热线来电反映宁国市御景华庭小区地下车库车位收费较高问题的回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26
发布日期: 2023-05-26
关于市长热线来电反映宁国市御景华庭小区地下车库车位收费较高问题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3-05-26 19:46 来源: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来电人反映:来电人反映小区物业将按照宁国市发展改革委宁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区普通住宅小区停车通知发改价格2023年3号文件,对小区地下车库车位收费;人防车位160元(包含40元服务费);非人防车位190元(包含40元服务费)。现来电投诉认为车位收费较高想要咨询小区环境差异车位是否有不一样的收费标准,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了解详情予以解决。
    发改委回复: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属市场价格行为。因此,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是否收费?如何收费?由产权所有人自行确定,并合同约定。
    由于地下停车位(库)产权属开发商,近年来开发商除出售地下停车位(库)外,出租租金标准在200至400元/月不等,价格偏高,业主反映强烈。为进一步加强普通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范停车收费行为,我市参照2019年宣城市出台的《关于市区普通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收费参考标准的通知》,于2020年出台了我市试行参考标准,将租金参考标准下调至150元/月。参考标准出台以来对规范开发商的租赁行为起到积极作用,因试行期已满,此次出台文件是延续参考标准。
    此标准为最高参考标准,具体标准由开发商根据提供的地下停车位(库)设施、设备完善程度,与广大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协商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