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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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MB1919991Q/202305-00028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宁国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央转移支付 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30 发布日期: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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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宁国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央转移支付 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30
发布日期: 2023-05-30
宁国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央转移支付 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30 17:23 来源:宁国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及《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财绩〔2023〕297 号)文件要求,强化资金使用绩效意识,切实提高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各级财政下拨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共计为16098.4万元,其中中央、省、本级财政补助下达的专项资金分别为9581万元、4886万元清算2021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65万元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64万元1631.4万元。经过一年来的运行,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并实现了市级统筹管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基金安全监管。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267314人,人均筹集标准为930元(其中居民个人筹资标准为320元,中央、省、本级财政配套标准为366元、183元、61元),当年基金收入25112.56万元,其中参保居民缴费收入8554.1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6098.4万元(中央9581万元,省级4886万元,本级1631.4万元),利息收入200.08万元,其他收入259.93万元(以前年度稽核扣款金额),各级财政下拨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及基金征缴收入等25112.56万元全部进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分账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财政补贴收入16098.4万元(中央9581万元,省级4886万元,本级1631.4万元)全部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资金支出严格履行了审核、复核和审批手续,每月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申请,由财政部门审批拨付资金。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会制度,基金使用合规,确保了专款专用,已实现市级统筹基金监管有效,成立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基金监管综合能力全面提升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267314人。当年基金收入25112.56万元,基金支出22503.43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8505.68万元,大病保险支出3767.86万元,其他支出229.89万元(为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支出)。基金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结余留用的原则执行,当年基金结余2609.13万元,基金累计结余8850.78元。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2年参保267314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610元/人/年。

2.质量指标:以户籍人口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100%(户籍人口数为37.96万人,职工医保参保人数11.26万人),以常住人口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99.97%(常住人口数为38万人),无虚报参保人数。

3.时效指标: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按规定时限分配下达资金,到位率100%;参保居民报销款按规定在30个工作日之内到账。

4.经济效益指标: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71%,实际报销比66%。

5.社会效益指标:参保居民受益面,2022年居民医保享受待遇人次达到50.6万人次,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有影响,减少参保居民经济负担。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参保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参保群众政策知晓度达95%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基金累计结余偏小是普遍现象,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付费后,每年基金基本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短期内改变基本不可能实现。另因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参保群众渴望得到更好的医疗条件,外转率增加以及新的医疗技术应用,导致医疗费用激增,加重了医保基金的支出压力。医保基金运行仍面临较大风险与挑战。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基金收支情况每月在政府网站公布,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灵活运用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指导,使基金执行行更加平稳有效。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没有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附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