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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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303-00133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文号: 宁环 〔2023〕 23号
成文日期: 2023-03-28 发布日期: 2023-03-28
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303-00133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文号: 宁环 〔2023〕 23号
成文日期: 2023-03-28
发布日期: 2023-03-28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8 16:03 来源: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股室、执法大队、监测站:

经研究,现将《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3月23日

 

 

抄送: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生态环境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做到“标杆要高、要求要严、节奏要快、本领要强、落地要实”,以“跑”的姿态、“拼”的劲头、“争”的意识,在全省争先进、长三角争一流,为“追赶江浙、争先江淮”贡献环保力量。具体围绕“116”工作思路,即:围绕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一条主线”;坚守生态环境安全“一个底线”;全面推进服务绿色发展、污染防治攻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生态文明创建、防范化解风险、党的建设“六项重点任务”,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约束性考核指标任务,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位进入全省“前十”。

二、工作要点

(一)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1.推进项目落地环境要素保障。加强全市范围环境要素指标统筹,充分挖掘减排潜力,完善“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确保符合产业规划和政策的项目落地。严把“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不予环评审批。

责任领导:叶强、郭宜群(排位第一的为牵头领导,下同)

责任部门:综合股、业务股(排位第一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优化环保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重大项目安排专人负责,从环评编制阶段提前介入、定期调度;对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即报即受理即转评估,在严守生态环保底线的基础上加快审批,提高审批时效;开展“打捆”环评、推进“绿岛”项目试点,集约建设,共享治污。

责任领导:叶强

责任部门:综合股

3.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推动招引项目快签约、早开工、如期投产。

责任领导:叶强

责任部门:综合股

4.加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力度,腾出环境容量。

责任领导:朱新民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5.强化企业帮扶与产业支持,围绕大气、水、土壤及农村环境治理等方面,积极谋划项目,争取上级资金。

责任领导:叶强、郭宜群、朱新民

责任部门:综合股、业务股、执法大队、监测站、办公室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严格落实“五控”措施,继续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和秋冬季大气综合治理。持续抓好扬尘管控工作,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推进我市23家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评估工作。开展天一合成革36.5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工业炉窑、农业涉煤清洁化和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改造。推进全市6家砖瓦窑行业企业达标改造。紧抓移动源管理,推进农用车淘汰工作,积极谋划建成区大气自动化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科学治污水平。PM2.5平均浓度、空气优良率达到市对县年度考核目标。

牵头领导:郭宜群、朱新民

责任部门:业务股、执法大队

2.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持续推进水阳江、东津河等重点流域治理,补齐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短板。严格各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55个入河排污口的日常监管,全面完成饮用水源地专项审计反馈的4个问题整改。持续做好国控断面汛期污染强度的应急处置,按照“一口一策”“一断一策”等措施,精细化开展水质管控工作。确保国控断面汪溪、坞村和省控断面港口湾水库、畈村水库水质达标率、优良率双100%。

牵头领导:郭宜群、朱新民

责任部门:监测站、执法大队

3.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加强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风险管控项目。深化危废专项整治,加强危废规范化评估工作。因地制宜推进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5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积极开展4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进一步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牵头领导:郭宜群、朱新民

责任部门:业务股、执法大队

4.继续深化辐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对标市局同步推进工业射线探伤类(Ⅱ类射线装置)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标准化建设。定期开展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和双随机监督检查,对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加强监管,开展一次核安全文化宣贯活动。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牵头领导:郭宜群、朱新民

责任部门:监测站、执法大队

(三)全力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充分发挥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高质高效完成“1+1+1+N”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管理闭环。坚决抓好中央、省级以及宣城市交办我市问题整改,全力推动司尔特磷石膏堆场整治,确保年底前完成220万吨磷石膏消减任务。严格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对各乡镇、街道、相关市直单位自查问题进行常态化通报、调度,持续拍摄制作环境问题暗访片。对已验收销号问题持续跟踪督查,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准备。

责任领导:朱新民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四)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1.积极开展第七批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

责任领导:叶强

责任部门:综合股、业务股、执法大队、监测站、办公室

2.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完成县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调查试点。

责任领导:叶强

责任部门:综合股

3.强化“绿盾”专项行动,完成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开展自然保护地问题“回头看”。

责任领导:叶强、朱新民

责任部门:综合股、执法大队

4.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制定全年宣传工作方案,围绕生物多样性日、世界地球日、“六•”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扎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和数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责任领导:叶强

责任部门:办公室、综合股、业务股、执法大队、监测站

(五)坚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1.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打造环境监管“一张网”。

责任领导:朱新民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2.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进一步充实应急物资库物资,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演练。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黑天鹅”“灰犀牛”事件。

责任领导:朱新民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3.严格落实《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信访工作包保责任制》《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领导接访制度》和《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网络政务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解决好疑难环境信访问题,努力完成信访量下降30%的目标任务。

责任领导:朱新民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4.优化环境监管方式。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环保执法检查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以环境信息化为支撑,推进“科技监管”“智慧环保”,对重点排污单位实施远程监管,减少现场执法频次。深入推进与浙江安吉、临安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形成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执法合力。规范服务机制,探索引进第三方辅助执法。

责任领导:朱新民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5.试点开展“电监管”模式,打造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电监管”网络监控平台,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效率和能力。

责任领导:朱新民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6.对17个行业持续开展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减排。将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上线检验年限由现行的6年全面延长至10年。持续推进涉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牵头领导:郭宜群

责任部门:业务股

7.强化环境监测管理。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日常监测、污染源监测,推动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站点建设,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领导:郭宜群

责任部门:监测站、业务股

8.深化法治建设。制定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等。深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不断丰富法治政府建设内涵。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依法依规开展索赔实践、丰富损害赔偿案件类型。

责任领导:朱新民

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科)、执法大队

(七)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加强机关政治建设。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对全局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责任领导:胡程鹏

责任部门:各股室,执法大队,监测站

2.着力深化理论武装。在全局开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活动,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专题学习。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利用好“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在线”“环保讲坛”等学习平台,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学习。

责任领导:叶强

责任部门:办公室

3.扎实做好党建基础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增强党性修养,打造环保特色党建品牌。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坚持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支委会谋划好每月党建工作。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回头看”,总结2022年度的思想政治教育成果,制定学习制度,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讲座,组织党建知识测试,建立奖励机制,提升党员学习积极性。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党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引领。

责任领导:郭宜群

责任部门:党支部

4.深入开展作风建设集中教育工作全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坚持把作风建设集中教育与重点工作、日常管理和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围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及“六重六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在全局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结合群众信访满意度来检验作风建设成果,加强环境信访管理,对重点信访件、重复信访件持续开展领导“包保”。

责任领导:叶强、朱新民

责任部门:办公室、执法大队

5.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大学习、提能力”长效机制,积极参加、组织开展环保业务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不断强化干部队伍政治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工作落实能力,在省级、市级各项比武中争先进位。

责任领导:朱新民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三、监督方式

1.牵头领导对各项工作要点完成情况负总责,各责任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及时向责任领导报告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重大事项向局主要负责同志报告。

2.局办公室对工作要点完成情况实行调度、通报,责任科室每季度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经分管局领导签字审核后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汇总后按程序上报。

3.各项工作要点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科室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述职、局务会、工作例会等重要会议工作中汇报,确保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