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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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303-0015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宁环 〔2023〕 25号
生成日期: 2023-03-30 发布日期: 2023-03-30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303-0015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宁环 〔2023〕 25号
生成日期: 2023-03-30
发布日期: 2023-03-3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0 09:53 来源: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股室、执法大队、监测站:

现将《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3月30日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类别

工作措施

责任科室

1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加强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和环评管理。严控“两高”项目审批,严格落实区域削减措施,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停批停建。落实省级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纳入“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要求,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

综合股

2

加强环境准入管理

严格执行《安徽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试行)》,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审查“两高”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产业规划、“三线一单”、规划环评等要求,是否依法依规落实产能置换、能耗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政策,对不符合要求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综合股

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事前准入约束、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优势,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建立完善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适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综合股

3

推进工业领域协同增效

积极参与我省低碳发展的现代产业平台打造。

综合股

依法实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依据省级发布的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技改导向计划引导企业开展深度技术改造。

业务股

4

推进交通领域协同增效

按国家要求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

业务股

5

推进生态建设协同增效

统筹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以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为重点推动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综合股

6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

加大挥发性有机物(VOCs)与氮氧化物减排力度,统筹考虑治污效果和温室气体排放水平,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开展35蒸吨以上在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动水泥行业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A级绩效标准进行改造,实施玻璃、砖瓦等行业深度治理,试点火电、钢铁等行业碳排放绩效分级管理,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双控”改造提升工程试点。VOCs治理优先采用源头替代、废弃溶剂回收利用等措施。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节能降耗,提高设备自动化智能化运行水平。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加快家电行业等使用含氢氯氟烃生产线改造,逐步淘汰氢氯氟烃使用。持续开展高污染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持续削减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降低碳排放量。

业务股

执法大队

7

推进水环境保护协同控制

大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开展重点行业废水循环利用提升行动,提高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水平,降低废水排放量,探索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推广新机制,推进产业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

监测站

在重要排污口下游、支流入干流处、河流入湖口等流域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监测站

以资源化、生态化和可持续化为导向,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或分散式治理及综合利用。

业务股

8

推进土壤污染防控协同控制

合理规划污染地块土地用途,鼓励农药、化工等行业中重度污染地块优先规划用于拓展生态空间,降低修复能耗。科学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效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做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鼓励绿色低碳修复,优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路线,注重节能降耗。

业务股

9

推进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协同控制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包装“减塑”,积极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

业务股

深化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转运试点,推进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

业务股

10

开展园区及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

鼓励各类产业园区根据自身主导产业、污染物排放水平和碳排放水平,积极探索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促进园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推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垃圾焚烧设施升级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业务股

综合股

执法大队

积极支持电力、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争创国家减污降碳试点。鼓励企业强化工艺改进、能源替代、节能提效、综合治理等措施,有力促进大气、水和固体废物等多种污染物以及温室气体大幅减排,显著提升环境治理绩效,实现污染物和碳排放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开展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行动,努力打造“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

业务股

综合股

执法大队

11

健全减污降碳协同管理

依法落实国家关于碳排放交易管理和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等规定,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强化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履约制度。加强对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企业、核查机构等责任主体的监管。依法依规督促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量大的企业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综合股

业务股

执法大队

12

提升减污降碳基础能力

提升减污降碳协同监测能力,完善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逐步开展温室气体监测。按照国家要求,适时将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生态环境统计,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依托移动源环保信息公开、达标监管、检测与维修等制度,紧密对接国家和省级政策,适时推进移动源碳排放核查、核算与报告工作。

监测站

13

强化宣传教育

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业务培训,提升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企业管理人员能力水平。加强宣传引导,选树减污降碳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和价值引领作用,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科普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提高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水平。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