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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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5970934056/202303-00129 组配分类: 旅游提示警示信息
发布机构: 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消费警示】宁国市旅游消费警示信息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13 发布日期: 2023-03-13
索引号: 113417025970934056/202303-00129
组配分类: 旅游提示警示信息
发布机构: 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消费警示】宁国市旅游消费警示信息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13
发布日期: 2023-03-13
【消费警示】宁国市旅游消费警示信息
发布时间:2023-03-13 15:57 来源: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安全常记心间


自驾出游时提前检查车况,杜绝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控制车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携带违禁物品,行驶途中系好安全带。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处处预防火灾。根据个人年龄、健康、心理等状况,量力而行,谨慎选择漂流等涉水活动,注意听从专业人士的指导。  


二、文明理性消费


参加团队旅游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并核验旅行社及导游人员合法从业资格信息。出行前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不购买明显低于经营成本的旅游产品。切莫轻易相信个人以旅行社、导游身份通过短视频、“朋友圈”等方式推介的旅游产品,不要轻易通过微信转账、预付保证金等形式交纳费用,以免上当受骗。


遵守《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环境,保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关爱自然生态,不在景区乱扔垃圾。


三、莫去私设“景点”


近期,一些地方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私设“景点”,违规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虚假宣传、欺客宰客,存在旅游安全隐患,损害游客合法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广大游客注意加强辨别,莫去私设“景点”,主动抵制,积极举报。旅游市场主体依法应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在经营过程中注意保护生态,注意游客安全。          


四、依法依规维权


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请及时与导游、领队或组团社协调沟通,也可向当地公安、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反映。如遇旅游服务质量纠纷,可拨打政府服务热线12345,依法依规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