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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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304-00056 组配分类: 通知通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宁国市2023年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4-26 发布日期: 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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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通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宁国市2023年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4-26
发布日期: 2023-04-26
关于组织申报宁国市2023年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6 15:01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农业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机械化强农向农业生产全过程覆盖的通知》(皖农机函【2023】88号)文件精神,规范有序实施2023年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经局党委会研究通过,特制订《宁国市2023年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请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宁国市2023年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机械化强农向农业生产全过程覆盖的通知》(皖农机函【2023】88号)文件精神,2023年省级财政安排2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我市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为切实实施好该项目,经前期摸底、广泛征求意见、会议研究等程序,决定在我市传统优势产业蔬菜、茶叶、粮油产业开展新农机装备推广试验示范,通过该项目实施旨在以点带面,建立高标准农机农艺示范点或基地,推广应用高性能、智能化农机装备技术,不断探索全程机械化技术模式,形成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农机装备相配套的农机农艺融合技术体系,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高标准全程机械化。具体方案如下。

一、蔬菜产业(4万元)

实施背景:目前我市蔬菜产业农机装备较为落后,机械化水平较低,为推广高性能蔬菜产业装备,逐渐填补蔬菜播种机等高性能、实用性农机装备空白,本着节本增效的目标,开展此项试验示范。

实施主体:宣城市级以上设施蔬菜种植家庭农场、合作社。

实施内容:蔬菜播种机、履带旋耕机应用示范推广。

奖补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形式,按照不高于购买金额进行奖补。

实施程序:4月底制定并公布方案,6月底实施主体完成设备购置,同时提交申报表(附件)、主体营业执照、资格证明、购置发票原件、购机图片等佐证资料至农机管理服务中心,10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拨付等相关程序。

二、茶产业(8万元)

实施背景:目前我市茶叶主体普遍使用的是传统燃油单轨运输机,该类运输机具有省时省力、节省人工成本等作用,但在环保、使用安全性、操作方便性等方面都有待提高,为积极探索环保高效的农机设备技术,形成茶叶作物与农机装备相配套的农机农艺融合技术体系,开展此项示范推广。

实施主体:遴选茶园标准化程度较高,农机装备较为完善的宣城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

实施内容:电动单轨运输机示范推广。

奖补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形式,主体根据茶厂面积自行购置、安装单轨运输机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按照不高于主体投资总额进行奖补。

实施程序:4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方案,有意向参加示范推广的主体于5月12日之前提交项目申报表(附件)、主体营业执照至农机管理服务中心,经相关会议研究后确定建设主体,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主体开展项目建设。实施主体7月底前完成设备的购置安装,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同时将建设合同、设施购买清单、原始票据、现场图片等有关资料,报送至农机管理服务中心。10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拨付等相关程序。

三、粮油产业(3万元)

实施背景:目前宁国市粮油产业经营主体使用的烘干设备普遍为燃烧煤或者秸秆产生的热量,这种烘干模式易造成环境污染,同时安全性较低,为积极探索适合粮油产业,具有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烘干设备,开展此项示范推广。

实施主体:遴选建有烘干中心配套设施较完善的农机专业合作社1家。

实施内容:气动生热高温热风机示范推广

奖补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形式,按照不高于主体投资总额进行奖补。

实施程序:4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方案,有意向参加示范推广的主体于5月12日之前提交项目申报表(附件)、主体营业执照至农机管理服务中心,经相关会议研究后确定建设主体,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主体开展项目建设。实施主体7月底前完成设备的购置安装,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同时将设备购买清单、原始票据、现场图片等有关资料报送至农机管理服务中心。10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拨付等相关程序。

以上产业项目资金分配,可根据主体实际申报情况进行适当调节。若申报金额超出分配金额,按照总盘子统一折算,若申报金额不足分配金额,则调节至其他产业。(联系人:农机中心范兆辉;电话:18056389722)

四、示范推广项目经费(5万元)

实施主体:宁国市农机管理服务中心

实施内容:用于2023年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开展的宣传、培训、项目审计等工作。

五、相关要求

1、项目实施程序严格按照宁国市农业农村局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宁农【2023】52号文件)执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等违纪现象发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项目完成后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2、实施主体要落实主体责任,保证申报材料、建设内容的真实性,同时做好对比试验,认真总结,如实反映农机新装备推广中的利与弊。

3、农机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融媒体等媒介,采取现场技术指导、现场演示会、田间观摩会等形式推广试验示范中主体认可度高、与作物品种、栽培技术相配套的农机新装备。

附件:宁国市2023年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申报表

实施产业

 

申报主体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实施内容

 

主体概况

主体简介:

 

 

项目实施必要性:

 

 

投资构成

建设内容

投资金额(万元)

 

 

 

 

 

主体承诺

 

申报材料均真实。

盖章          时间:

农机中心审核意见

 

 

农业农村局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