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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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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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收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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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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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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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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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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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宁国港口镇开发区(企业姓名不知)有企业每天下午在山门河进行排污废料,严重影响水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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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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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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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3日晚,我局接村民反映有污水排入山门河导致河水发浑,我局立即会同港口镇政府相关人员赴村民反映的河段进行查看,并于取水样进行监测,同时沿河向上游进行排查,未发现有企业非法排污行为,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3类水标准。2月24日、27日通过我局排查,发现位于山门河上游汪港路与宁港路交叉口东北侧有污水流入山门河,该污水来源我局将继续会同属地政府继续开展排查。同时排查发现山门河上游灰山村因美好乡村建设正在对河道进行清淤,清淤污水直排河道,导致河水发浑。针对清淤问题,我局已要求港口镇政府进一步做好解释工作,并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尽量减少对下游河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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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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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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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离村一公里外港口镇政府旁有不明化工厂,每天晚间或阴天、雨天的一整天对外排放工业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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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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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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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港口镇政府旁的不明化工厂,分别是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氟化铝项目生产)、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农药制剂系列产品生产)、宁国市成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饲料添加剂生产)。该3家企业一直以来都我市重点排污单位,为我局重点监管对象。3家企业均有环评审批手续,并按环评要求建设有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22年我局共对3家企业开展现场检查31次,近期也多次对该3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企业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均在运行。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该3家化工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化工企业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要求,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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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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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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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宁国市中溪镇凤凰村3组凤凰塑料加工厂将污水排放至河道,并产生极大恶臭异味,影响附近居民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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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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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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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信访中反映的宁国市凤凰塑料加工厂于2021年8月搬迁至宁国市中溪镇石口村,该厂已依法办理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批准设立有入河排污口。经现场勘查,该厂1号、5号、9号塑料加工生产线正在生产,其余生产线未生产,污水处理站正在运行,现场无污水排放。经沟通了解,信访人对该厂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表示质疑,仍然坚持将该厂污水处理达标后经入河排污口排放入河道的行为理解为偷排污水。
我局执法人员就该厂污水经处理后由入河排污口达标排放进行了详细解释,并将依法向信访人提供该厂环评及排污许可政务公开信息查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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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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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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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宁国市宁阳西路30号新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噪音过大,全天都有,严重干扰附近居民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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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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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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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转办文件后,我局工作人员于3月1日对投诉人反映的安徽省宁国新宁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淬火、回火及抛丸工序在生产,投诉人反映噪声主要为钢球运输转移过程中碰撞铁制容器时产生,对周边确有影响。我局已现场要求该公司对容器进行改进并建设隔音墙等隔声降噪措施,以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下一步,我局将对该公司整改工作进行后督察,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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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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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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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河沥溪街道办事处后方,每晚8点至8点半期间传入浓重的焦皮味道非常刺鼻难闻,其表示站在家中可以看到黑烟从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方向飘出但不确切是否刺鼻异味出自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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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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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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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转办文件后,我局工作人员立即跟投诉人进行了联系了解详细情况,并于3月2日夜间对投诉人反映的河沥园区区域进行了排查。排查走访时该区域确有轻微异味,但未发现有黑烟排放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该区域环境监管力度,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投诉人也表示发现相关线索将及时向我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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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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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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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河沥新城小区附近耐磨厂散发异味,空气污染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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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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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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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投诉人联系,投诉人反映异味来源于宁国市正兴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射芯工序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未开启,车间存有一定异味,已就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附近企业巡查监管,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将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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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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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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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2023年3月3日在宁国市振宁路与曹坊路交叉口(安徽金顺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附近)闻到刺鼻化学气味,闻后头晕嗓子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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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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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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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投诉人联系,执法人员赴投诉人反映的振宁路与曹坊路交叉口处实地了解相关情况,并开展排查工作,排查发现宁国市鑫茂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未开启,车间存有一定异味,现正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周边企业进行排查,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将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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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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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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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3月5日晚间18:30开始中鼎工业园园区北区宿舍楼飘有不明化工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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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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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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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投诉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与信访人联系并调查处理。信访人反映该环境问题为偶发情况,怀疑是周边居民焚烧塑料垃圾等产生。2023年3月6日,我局执法工作人员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对投诉人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场未发现有投诉人反映焚烧垃圾等异味,现场也未发现有焚烧垃圾等痕迹。我局已将该情况告知南山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所辖该区域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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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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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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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兴美商业街2栋1楼门面房(原大头面馆)开办了一个橡胶代加工厂,生产气味难闻,可能会危害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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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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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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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3月6日下午,安排执法人员对信访人反映的宁国市兴美商业街2栋开展了排查。经排查,兴美商业街2栋有一家橡胶件修边加工点,无机械生产设备,为纯手工修边。现场检查时,有5名员工正在手工修边,未发现橡胶产品及废边料随意堆放情况,现场有少量橡胶气味,户外气味不明显。根据检查情况,我局建议该修边点作业时尽量减少开窗,必要时加装软帘已减少对周边环境及住户的影响,同时不得将产品及废边料堆放在室外,并做到及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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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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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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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南山街道亚夏汽车城旁边每天过了12点以后有股橡胶烧焦的味道,其表示气味特别大并且很难闻,影响周边居民日常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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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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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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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转办文件后,我局工作人员立即跟投诉人进行了联系了解详细情况,投诉人反映近期下午时有发生,我局于3月7日对投诉人反映的区域内的企业进行了排查。经查,宁国市万丰机械铸造有限公司造型工序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未开启,车间内有较重异味。对其环境问题,我局正在依法调查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该区域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进行整改,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我局也将择期对该区域开展夜间突击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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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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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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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宁国耐磨配件总厂(宁阳西路) ,夜间生产产生刺鼻气味,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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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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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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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转办文件后,我局工作人员立即对投诉人反映的安徽省宁国耐磨配件总厂、宁国松岭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安徽省宁国耐磨配件总厂未生产,造型工序新增两台射芯机尚未建设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我局已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该区域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进行整改,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我局也将择期对该区域开展夜间突击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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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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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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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安徽新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8日18:30左右开始依然在排放有毒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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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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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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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对象为安徽星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产业园,该公司主要生产混凝土加气砖,有环评审批及环保验收手续。该公司有组织废气主要由喂料、破碎球磨、搅拌及气化蒸汽锅炉工序产生,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环境影响评价中无氦气产生),均配套建有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未发现有明显异味。无组织废气主要由搅拌、蒸压釜工序产生,现场有明显气味,我局已现场要求该公司做好搅拌、蒸压工序密闭工作,尽量减少气味产生,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加强密闭尽量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同时,我局将邀请园区环保管家,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控制情况进行进一步体检,并将适时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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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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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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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2022年起兴美商业街2号楼一楼开办了一家塑胶加工厂,塑胶加工过程中发出刺鼻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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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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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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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3月14日上午与信访人联系并安排执法人员对信访人反映的宁国市兴美商业街2栋开展了排查。经排查,兴美商业街2栋有一家橡胶件修边加工点,无机械生产设备,为纯手工修边。现场检查时,有3名员工正在手工修边,未发现橡胶产品及废边料随意堆放情况,现场有少量橡胶气味,户外气味不明显。根据检查情况,我局建议该修边点作业时做好门窗密闭工作,不得将产品及废边料堆放在室外,室内产品及废边料要做到及时清运,减少对周边环境及住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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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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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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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每天晚间7点至次日早间7点中鼎工业园方向飘来化工气味,污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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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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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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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投诉人联系,投诉人反映的化工气味类似煤油气味,夜间气味较明显,近期虽未出现,但拨打投诉电话前偶有发生。3月13日夜间,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中鼎工业园南区硫化、二段硫化、炼胶等工序及北区模具公司、库伯公司、炼胶、硫化等工序进行排查,产生的炼胶硫化废气配套有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检查时均正常运行,现场未发现有类似煤油气味。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将对该问题予以持续关注,已要求中鼎公司对原材料中可能产生煤油气味成分进行核实,同时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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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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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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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中溪镇中田村荷花安置区门口有个筷子加工厂,每天24小时生产作业噪音和扬尘严重影响附近住户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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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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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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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信访中反映的筷子加工厂为宁国市和芳竹筷加工厂,2015年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生产场地位于中溪镇中田村当事人自建房内。该厂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竹条→烘干→切断→打磨→出售,生产产品为竹筷,切断、打磨工序配备有粉尘布袋收集设备。经走访了解,中溪镇中田村荷花安置区建设于2021年,2022年陆续有住户搬入,安置区住户与该竹筷加工厂距离仅5米左右。该厂切断、打磨工序产生的噪声对周边有一定影响。
目前,我局已要求该加工点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增设隔音设备,同时加强对厂内粉尘清扫频次,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降低生产噪声、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我局将择期对该加工点进行噪声监测,并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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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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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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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宁国康汇笋厂两个问题:1.每日燃烧竹子,产生大量废烟,对村民健康造成影响;2.每年四月份大量排污,影响下游村民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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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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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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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康汇食品厂为我市乡镇竹笋加工生产点,主要从事春笋季节性生产,生产时间为每年2-5月。该厂主要生产工序为竹笋清洗、切割、蒸煮(杀菌)、包装,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布袋、水膜两级除尘处理后外排,竹笋蒸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市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厂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对该厂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取水样一份,将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根据竹笋季节性加工的特点,市生态环境分局于今年2月提前开展了笋制品加工行业专项执法检查,2023年2月28日检测结果显示,宁国市康汇食品厂废气、废水排放浓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下一步,我市将针对农产品加工短期排水量大的特点,要求上述行业企业减少废水排放,降低周边环境影响。同时加大对上述企业及周边巡查频次,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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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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