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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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203-00169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25 发布日期: 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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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25
发布日期: 2022-03-25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5 14:36 来源: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皖发〔2021〕28 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学习内容,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结合起来,并结合本职工作,真正做到深入思考、全面系统、联系实际、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2.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在全局有计划的、系统性的开展有关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活动,形成法治思维,学会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

二、明确全局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1.印发《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宁环〔2021〕51号),明确全局法治工作要点,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特色主题活动,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局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印发《中共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宁环党组〔2021〕13号)、《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宁环〔2021〕51号),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全年工作要点之一,并在工作中落实到位,以正式文件的确保贯彻执行。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一)积极落实案审会制度

成立案件审查委员会,由局领导、二级机构及各科室负责人担任委员会成员,所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案审会全体会议讨论,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二)充分发挥法规科职责

积极发挥法规科作用,对行政处罚案件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适时组织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办案单位根据合法性审查意见,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补充。

(三)合理确定裁量范围

严格遵循《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皖环发〔2020〕20号),遵循合法、合理、过罚相当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积极推行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2021年度,我局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已在政务公开网进行公示。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双随机”执法检查制度,先后开展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生态环境部“绿盾”行动、“散乱污”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涉磷污染源的环境监管,整治“散乱污”企业82家,共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143份,行政处罚案件55件,查封扣押20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11件,移送环境污染犯罪1件,共计罚没款金额665万元。配合市局完成 “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实施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核发排污许可证54家,登记备案101家。扎实开展环境统计工作。督促23家企事业单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严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对辖区39家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依法公开企业和个人接受行政处罚信息。建立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和与毗邻地区生态环境部门交流协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移送案件11件;与安吉县签订了《安吉县-宁国市环境污染联合防治工作制度》《安吉县-宁国市长三角一体化区域县级环境污染联合防治工作制度》。未发生辐射事故。

五、加强环境执法行为监督

(一)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说情干预生态环境执法备案的相关规定,建立执法人员廉洁守纪承诺制度;对违规执法和人情执法行为,一经发现,严加查处。目前我局未发现执法人员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等案件。

(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2021年度,我局负责人共出庭应诉4次,应诉率100%,做到了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六、加强环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一)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现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人数共38名,做到了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全覆盖;严禁未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二)深入开展普法学法活动

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法治专题讲座,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局党员干部开展系统性的学习培训。2021年以来,参加省生态环境厅、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环保大讲堂”3次,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讲座2次,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1次。

七、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六五”世界环境日

64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司法局、开发区管委会、市妇联等部门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开展纪念6·5世界环境日现场宣传活动。旨在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唤醒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识,大力传播《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贯彻实施《民法典》“绿色原则”,带动社会各界参与,助推形成生态环境治理全民参与的行动体系。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综合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市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和生态道德,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本次活动通过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发放各类宣传册、宣传品700余份。

(二)推进环境司法治理,携手共建美好宁国”座谈会

528日,联合宁国市人民法院举办了“推进环境司法治理,携手共建美好宁国”为主题的座谈会。座谈会上我局与宁国市人民法院就环境司法治理等工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法院工作人员还为我局执法人员解读了新《行政处罚法》,就实际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实务问题展开热烈的讨论和交流。本次会议加强生态环境与法院的联动,发挥了法治在环境治理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打击环境刑事犯罪、环境公益诉讼、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推行民法典绿色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等方面全面加强沟通衔接。

(三)2021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12月2日,我局会同市司法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等相关单位,在宁国市图书馆门口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大家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市民介绍宪法及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我局还利用电子显示屏为载体,在局内循环播放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海报挂图、宣传标语、普法动漫等资料,在全局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度,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不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抓好以下几点工作的落实:

1.在全局大力开展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全面推进治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进一步巩固完善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现行的有效的各项执法制度健全配套制度。同时,继续强化法规科职能,规范办案程序、执法文书和行政案卷制作,加强审查督查工作,提高案件质量,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注重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3.有针对性的解决执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工工作,重点培训行政处罚、行政审批流程、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及档案管理等内容,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