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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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893G/202304-0000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经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开展2022年度规模企业倍增行动计划政策奖励审核兑现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4-06 发布日期: 2023-04-06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893G/202304-0000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经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开展2022年度规模企业倍增行动计划政策奖励审核兑现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4-06
发布日期: 2023-04-06
关于开展2022年度规模企业倍增行动计划政策奖励审核兑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6 15:18 来源:宁国市经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相关企业: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牵头开展2022年度《宁国市规模企业倍增行动计划》政策奖励审核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条款 
  《中共宁国市委办公室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大倍增”行动计划的通知》(宁办发〔2021〕19号)中《宁国市规模企业倍增行动计划》的第2、3、4、5、6、7条。
  二、申报材料 
  1、本次政策兑现部分条款实行“免申即享”,即申报第2条“园区扩能” 、第3条“规模再造”、第4条 “提质增效”、第6条“数字赋能”、第7条“创新驱动”的企业无需提交任何申报资料。根据对应科室(详见附件2)通知的时间节点提交用款申请表(附件3)、开票资料和收据即可。 
  2、申报第5条“技改升级”的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2022年度财务报表; 
  (3)资金申请表(附件4);
  (4)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的生产设备清单(附件5)、购置发票复印件;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6);
  (6)委托中介申报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7)。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月21日,各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报送市经信局经济运行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金申请表、设备清单电子版同步报送。      
  四、相关说明
  1、本次政策兑现工作建议企业自行申报,我局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服务机构办理申报业务。
  2、企业确需委托中介公司办理本次政策申报的,被委托方应按照《宁国市经信项目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宁经信〔2022〕27号)相关规定从事服务活动。

  联系人:张  凯    郑  环
  联系电话:0563-4036050
  附件:1、宁国市规模企业倍增行动计划兑现条款
     2、兑现条款对应联系科室
     3、用款申请表
     4、资金申请表
     5、设备清单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授权委托书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