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人反映2021年7月在宁国市胡乐镇竹川村的天然气管道项目从事小工,其反映当时是政府委托村民徐**帮助招工,现一行工人至今未收到工资总计9万元,特来电求助,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责任单位办理说明:1.2021年汛期,由于天然气管道施工影响,导致部分农田、河堤及道路被洪水冲毁,为修复上述水毁设施,承建该项目的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排竹川村当地有关人员实施了修复工程。胡乐镇不是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也从未委托过任何公司或个人实施此项目,故胡乐镇拖欠工资的说法不成立。 2.1月18日,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当年该水毁修复项目的628750元工程款转至胡乐镇账户,让胡乐镇代为支付。因该水毁修复工程当年由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安排实施,未经镇党委会或有关会议研究,根据财务管理制度,无法代为支付,故胡乐镇于3月9日将该笔资金退还至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并要求该公司自行支付给相关人员。 3.下一步,胡乐镇将做好跟踪,督促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该笔款项。
来电人反映2021年7月到2021年10月在宁国市胡乐镇竹川村(开挖机)参与农田复耕工作,拖欠其工资8万元胡乐镇政府至今未支付,现来电求助,请经办联系来电人处理。
责任单位办理说明: 1.经调查,2021年汛期,由于天然气管道施工影响,导致胡乐镇部分农田、河堤及道路被洪水冲毁,为修复上述水毁设施,承建该项目的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陕西化建)安排竹川村当地有关人员实施了修复工程。胡乐镇不是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也从未委托过任何公司或个人实施此项目,故胡乐镇拖欠工资的说法不成立。 2.下一步,胡乐镇将做好对接跟踪,督促陕西化建支付该笔款项。
来电人反映2021年中铁十四局宣绩铁路站以临时用地的名义租用了其土地,有10400元租金至今未结。现来电求助,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责任单位办理说明: 来电人反映 2021年中铁十四局宣绩铁路站以临时用地的名义租用了其土地,有10400元租金至今未结属实。镇经发办已与高铁项目部联系,项目部答复4月初拨付该笔资金。
来电人反映村民唐**把石子倒在其家农田河梗上。
责任单位办理说明:经调查,村民唐某倾倒石子的位置位于周先生农田河梗处。双方发生了言语纠纷。已安排工作人员前往事发地查看现场,组织双方调解。
来电人反映本组村民唐**把2车石子倒在来电人田埂旁,堵塞田埂旁水流,有冲倒田埂的风险,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责任单位办理说明:宁国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胡乐镇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调查,村民唐某倾倒石子的位置位于周先生农田河梗处。双方发生了言语纠纷。已安排工作人员前往事发地查看现场,组织双方调解。
来电人反映村中退林还耕是否有补助;现来电咨询,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解释。
责任单位办理说明: 经调查,1.国家2003年前后实施的退耕还林目前已不再发放退耕还林补助;2.我市目前没有实施“退林还耕”,只有“流失耕地找回”,对于耕地找回的补偿问题,视具体情况公平、公开商定(结合地块之前的使用情况,如鱼塘养鱼、果树苗木等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来电人如仍有疑问,欢迎到胡乐镇政府面询。
来电人反映2023年3月20日村委会组织退林还耕施工,将其家门口的鱼塘塘埂挖断,其反映下雨时容易涨水至其家中。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责任单位办理说明:经调查,来电人反映情况系因农户与施工队在交流中发生了言语纠纷。其所反映情况为属地村开展耕地找回施工工作必要流程;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工作人员已会同属地村,对来电人进行现场回访,现已取得来电人理解和支持,亦已妥善安排后续施工计划。 胡乐镇已于2023年3月21日9时20分与来电人现场面谈,来电人表示理解并支持政府工作。
来电人反映村中中铁十四局修建高铁时造成水土流失,使得许多石子与沙子落到旁边来电人渔场中,对养殖产生影响;现来电求助,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责任单位办理说明:经调查,已安排高铁项目部与竹川村委会对接,近日将对该事项进行解决。 胡乐镇已于2023年3月21日8时45分与来电人回访,来电人表示可以继续协商处理。
来电人反映其父亲周大意在宁国市人民医院住院,其想让父亲出院回家,但其父亲是胡乐镇政府送去医院的,现来电求助,要求胡乐镇政府将其父亲送回家,请办理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责任单位办理说明: 经调查,来电人2月份多次致电胡乐镇政府,反映其父亲病重,希望给予帮助,收到来电人诉求后,政府多次组织人员上门查看其父亲病情,并说服来电人安排其父亲进行治疗。胡乐镇秉持人文关怀的原则于3月1日将来电人父亲送去芜湖弋矶山医院,在保守治疗一段时间后现已转入宁国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考虑到来电人家庭困难并且无照顾能力,胡乐镇承担来电人父亲扣除报销比例后治疗费用及聘请护工费用,经与医院对接,来电人父亲预计下周可以出院。
来电人反映宁国市胡乐镇梅岭脚后嵨岭国道330路边,有人在此堆放蜂箱及建造房屋,严重阻碍人车出行。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办理说明: 经调查,该房屋系多年以前村民为养蜂在自家山脚下搭建的杂屋。现因后妃岭正在实施一个农业项目,该房屋的存在导致大型工程车辆无法进场施工,项目的实施单位通过村委会多次与该房屋所有人协商未果。经与来电人沟通,下一步,通过胡乐镇从中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