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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304-00005 组配分类: 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 2023 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4-04 发布日期: 2023-04-04
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304-00005
组配分类: 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 2023 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4-04
发布日期: 2023-04-04
关于印发宁国市 2023 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4 10:59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
       根据《2023 年宣城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宣市监办函〔2023〕86 号)和宁国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宁国市 2023 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陈静华;电话:4022375。


2023 年 3 月 27 日


宁国市 2023 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知
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 年)》《安徽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
措》(以下简称《举措》)《宁国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专项规划》部署,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力度,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水平,加快推进创新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保障
        1.压实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制定宁国市实施《举措》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压实知识产权保护责任,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任务落实。认真梳理 2022 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情况,抓好自评发现和通报指出问题短板的整改,确保 2023 年知识产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2.深入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指南。大力推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安徽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宣传贯彻。深入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及其理解与适用,并加强培训。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 8 个指导案例的适用,促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决标准协调衔接。积极开展新兴领域知识保护情况研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侵权鉴定能力建设,创新和完善鉴定方法手段,为知识产权执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3.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制度。持续推动《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贯彻实施,不断完善技术调查官、信用监管、商标保护名录制度。贯彻执行《安徽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手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重点关注市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工作制度建设,完善纠纷处理机制。
      (二)强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保护治理
       1.持续规范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严肃处理涉嫌重大不良影响商标注册行为,及时查办省、市局转送商标恶意注册违法代理行为案件。加强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排查,提高源头保护效能,严防非正常专利申请外溢造成国际影响。完善激励高价值专利产出的政策制度,优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力挤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生存空间。加强与法院、公安、科技、经信、财政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做好事前引导、事中监管与事后惩戒,加强对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抢注等行为的信用监管。
       2.持续严格专利保护。加强宣传引导、畅通受理渠道、提升裁决能力,通过建立微信群、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加强全市办案业务交流,推动技术调查官参与行政裁决,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独立办案能力,实现常态化办案。持续推进标准化口审室建设,加强行政裁决有关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行政裁决工作的规
范性。推动建立全市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合并行政裁决、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机制。加大涉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外资企业等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力度。推动行政调解、行政裁决有机衔接,持续提升行政裁决办案质量效率。
       3.持续强化商标品牌保护。与综合执法、法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请示办理工作办法》,规范案件请示办理工作。加大对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等违反商标管理秩序行为的规制,聚焦商标印制、生产流通等环节,加强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高等严

重侵权行为办案业务指导。切实督促定牌加工企业,严格履行商标审核义务,防范商标侵权行为发生。定期发布商标保护名录,开展重点商标保护情况调查。强化涉驰名商标案件管理,严格驰名商标申请材料审核,与公安机关协作,共同加强对驰名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保护。

       4.持续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监管。推动《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贯彻实施。在茶叶和粮油、瓜果、畜禽、中药材等地理标志上市旺季,开展春茶和秋季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地理标志区域品牌保护。充分运用信用监管分级分类信息,精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加强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保护监管,重点加强产地控制和特色质量控制,带动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落实好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创新开展联合网监系统运用关键字搜索,建立案源排查机制,加强对电商企业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三)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行政保护
       1.突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涉知识产权内容宣传。推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触角向基层延伸,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建设。关注海外知识产权预警信息,组织申报实施海外风险预警项目,提升市场主体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能力。
       2.突出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保障。协同做好重大国际性、全国性的政治、体育和文化活动官方标志和特殊标志保护,报送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配合做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我市承办展会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方案,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服务
工作站,采取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展后追查等措施,做好对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与查处工作。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系列专项行动,围绕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性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开展“地理标志进田头、进企业、进农户”活动,在应季地理标志农产品集中上市的时间节点,加大风
险隐患排查力度,净化市场环境。
       3. 突出民生热点及重点领域保护。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2023 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继续加强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种业、水泥、公共卫生以及绿色低碳技术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民生物资、农业农村领
域、网络市场领域、食品、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等商品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配合做好“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相关整治工作,及时移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聚焦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等,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整治工作。
       4.突出新型市场及关键环节保护。推动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和《安徽省流通领域(实体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南(试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和建设。推进《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执行,完善政企联络员制度,引导电商企业健全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全流程管理,建立健全侵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加强线上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知识产权授权信息的抽查检查力度,完善线下线上一体化保护。推进实施《安徽省电子商务领域(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南(试行)》,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重点市场等各类实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治理能力。
      (四)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建设
        1.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载体建设。持续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纠纷调解、仲裁、公证组织建设,不断
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2.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改革创新。配合省局推进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打造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一窗口统办、一平台交易、一链条保护、一站式管理、一体化服务”的综合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知识产权江淮在线。发挥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核准改革和信用监管聚合效应,探索推进地理标志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探索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3.推动试点示范和典型引领。总结报送我市在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建设,落实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中出现的创新工作举措、取得显著成效的经验做法,引领和推动年度重点难点工作任务落实。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试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行为认定与惩戒。
        三、推进计划(一)第一阶段(3 月-5 月)
        1.制定《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措〉推进计划》实施方案或者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
        2.积极参加省、市局开展的办案能力提升培训、跟班学习,建立行政裁决队伍。
        3.在"4·26 世界知识产权日""5·10 中国品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成果宣传,发布典型案例。
        4.开展春茶、秋季地理标志专项行动和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常态化保护。
        5.开展商标全链条保护专项行动。
        6.开展专利行政保护专项行动。
       (二)第二阶段(6 月-10 月)
        7.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站、维权援助机构、纠纷调解组织、重点关注市场等知识产权保护载体运行情况帮扶提升工作。
        8.开展案例宣讲和集中研讨等活动。
        9.集中执法办案力量,加大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查处力度,力争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10.围绕世界制造业大会等重大展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
      (三)第三阶段(11 月)
      11.配合省、市局上线运行知识产权江淮在线。
      12.配合市局开展年度行政保护案卷评查及指导案例、典型案例评选。13.总结报送本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所在地党委政府支持,争取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列入本级党委政府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协调议事机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和谋划部署。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在营商环境评价和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体系内,落实落细落地,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发挥层级化执法业务指导体系作用,把执法业务指导作为一项基础性和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好,按规定报送案件指导数据清单。对疑难案件认真研判案情、做好法理分析,及时通过咨询、请示、专项研究、参与办案、邀请专业人员参与等方式完善业务指导。积极做好年度典型案例和指导
案例的遴选报送工作,强化正向激励引导。
     (三)加强协同联动。持续深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宣城海关的协同联动,健全执法保护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协同配合,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及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仲裁确认工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质效。深化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南京都市圈等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扩展区域协作范围和层级,完善案件协查、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电商平台工作联动和信息推送机制,提升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效率。
      (四)加强宣传培训。深入宣传贯彻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南,做好咨询和培训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标准统一和协调衔接。创新形式开展业务培训、案例研讨、宣讲交流,努力提升行政保护人员业务能力。要提高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能力,加强正向宣传引导,积极稳妥应对突
发事件。加大大案、要案的宣传报道,提升行政保护的执法威慑力,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落实行政裁决告知制度,大力宣传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调解、仲裁的优势特点、经验成效,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引导更多当事人通过裁决、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
知识产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