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医政工作:召开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出台宁国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医药同质化管理项目试点实施方案并召开启动会;组织开展全市院前急救系统急诊急救专业培训;组织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申报安徽省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医院;完成市直重大活动、新冠疫苗接种等医疗保障工作;持续推动暖民心健康口腔工作,做好健康口腔宣传工作,启动儿童口腔干预项目;组织市人武部、市消防大队和西津街道大村村委会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印发《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举办宁国献血屋启用仪式暨首批无偿献血荣誉卡发放活动;完成年度卫生统计年报等工作。
2.疫情防控工作:完成国家新冠资源调度系统周报告和月报告,完成安徽省医疗信息系统周报。
3.疾病预防工作:完成2022年宣城市经济社会(疫情防控类)高质量发展贡献奖先进集体申报工作;完成2023年一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预拨工作及评估工作报告提交工作;对7家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开展督导工作;完成省财政疾控类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材料上报工作;完成学校营养与健康现场评审相关工作。
4.职业健康工作:会同乡镇(街道)、经开区管委会分4批次召开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会议,共培训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523人;会同乡镇(街道)、经开区管委会完成富宁产业园、农民工创业园、众益产业园、南山盛豪绣业产业园的26家小微企业职业健康指导服务工作;完成29家企业检查,8个新建项目、2个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评价事中监督工作,对4家新发疑似职业病的企业完成了非现场执法检查。
5.卫生监督工作:对15家大型商超开展以关爱女性健康为主题的女性卫生用品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医疗机构37家,开展医疗废水处理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医疗机构47家;全面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春季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中小学校 41 所、托幼机构 39 所。
6.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完成2022年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托育平台数据填报工作;完成宁国市开发区公办托育园建设验收工作;完成2022年市直各单位卫生健康工会、妇联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工作;完成本市奖特扶人员资格确认、信息录入和电子档案信息填报更新等自查及复核工作。
7.老龄健康工作:完成2023 年度老年人全市60周岁以上低保、特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申报“省级优质医养结合示范中心”、“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
8.妇幼健康工作:省级示范项目“宝贝乐园”正式开始启动;制定落实市级民生实事项目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任务;拟定省级民生实事项目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实施细则,落实任务分解;完成642人特扶和202人专干保险承保工作。
9.人事监察工作:指导市公立医院开展3次高校行暨校园招聘工作;指导市公立医院完成2022年度社会化用人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人员的述职测评及体检等工作;基本完成委属各单位2022年度考核工作;完成2023年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意愿考生的报名及初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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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续推进宁国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医药同质化管理项目试点工作;开展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发放调查工作;持续推进2023年无偿献血招募工作;做好无偿献血荣誉卡发放和咨询工作。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及其他重大活动医疗保障;持续推动暖民心健康口腔工作。
2.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3.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工作;继续开展窝沟封闭项目和国家慢性病示范区复评审工作;继续做好查螺、灭螺相关工作。
4.筹备安徽省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开展我市宣传周活动;完成汪溪、港口、梅林用人单位职业病风险评估培训工作,指导100人以上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工作,对重点乡镇(街道)职业健康管理干部开展风险评估复核业务培训;对新发疑似职业病企业以及上一年度检查不合格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启动职业中毒防控专项检查;召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工作会议。
5.持续开展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查工作。
6.拟组织开展全市幼儿园、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拟对2023年度计生奖、特扶资金造册,核准奖扶特扶对象相关信息,确保奖扶、特扶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开展普惠托育机构认定。
7.指导老年医学科、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护理院建设;准备检验收工作。
8.开展2023年出生缺陷相关宣传日相关活动;邀请省专家组对市人民医院产前筛查中心进行现场复评审。
9.安徽省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工作评估;适时开展委属单位作风建设及效能建设明察暗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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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
何祖文
监督科室:
办公室
监督电话:
4037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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