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霞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仙霞镇人民政府> 宅基地使用情况
索引号: 11341702725543467L/202302-00152 组配分类: 宅基地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仙霞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仙霞镇2023年宅基地审核使用情况第一期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10 发布日期: 2023-02-10
索引号: 11341702725543467L/202302-00152
组配分类: 宅基地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仙霞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仙霞镇2023年宅基地审核使用情况第一期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10
发布日期: 2023-02-10
仙霞镇2023年宅基地审核使用情况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3-02-10 10:25 来源:仙霞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210日上午,仙霞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在镇四楼会议室召开工作例会。分管副镇长舒家明主持会议,农业农村、规划、建设、国土、综合执法、交通、水利、林业、环保、供电等管理办公室成员及涉及村宅基地协管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近期农民建房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形成会议纪要如下:

1、龙亭村十甲组村民杨翠娥,户主杨翠娥,家庭人口1人,申请原址翻建房屋一栋2层,拆除现有所有原房屋,申请面积160平方米,翻建房屋需往后退让道路3米,地类符合,非耕地,符合一户一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予以批准,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2、龙亭村高坞组村民汪名胜,户主汪名胜,家庭人口4人,申请原址翻建房屋一栋2层,拆除主体房屋,保留左侧20平方米偏房,申请面积140平方米,地类符合,非耕地,符合一户一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予以批准,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3、龙亭村高坞组村民汪名有,户主汪名有,家庭人口3人,申请原址翻建房屋一栋2层,拆除现有所有原房屋,申请面积160平方米,地类符合,非耕地,符合一户一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予以批准。但因涉及到电力线路迁移问题,需农户先到供电所解决电力线路问题后再予以建设,请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4、龙亭村高坞组村民汪名宝,户主汪名宝,家庭人口3人,申请原址翻建房屋一栋2层,拆除现有原房屋,申请面积160平方米,地类符合,非耕地,符合一户一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予以批准。但因涉及到电力线路迁移问题,需农户先到供电所解决电力线路问题后再予以建设,请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5、龙亭村祠堂组村民李小发,户主李小发,家庭人口1人,申请原址翻建房屋一栋1层,拆除现有原房屋,申请面积130平方米,符合一户一宅,地类符合,非耕地,规划不符,翻建房屋需往后退让道路5米,予以批准,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6、 龙亭村高坞组村民明杨林,户主明杨林,家庭人口4人,申请原址翻建房屋一栋2层,拆除现有原房屋,申请面积160平方米,地类符合,非耕地,符合一户一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但拟建房屋后方山体有塌方隐患,不允许向后开挖山体,并需按地址灾害治理条例完善防治措施,先实施加固后允许建设。予以批准,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龙亭村督促治理后完善后再通知农户建房。并请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7、龙亭村湖北组村民何承洪,户主何承洪,家庭人口1人,申请异址新建房屋一栋1层,申请面积100平方米,拟建房屋,地类符合,非耕地,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新建房屋需与前屋平齐,予以批准,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8、仙霞村一队村民李常军,户主李常军,家庭人口5人,申请原址翻建房屋一栋2层,拆除现有原房屋,申请面积150平方米,地类符合,规划符合,非耕地,但拟建房屋后方山体有塌方隐患,不允许向后开挖山体,需按地址灾害治理条例完善防治措施,先实施加固后允许建设,并且需调节好邻里关系,取得邻里同意协议后予以批准,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9、仙霞村六组村民徐尚英,户主徐尚英,家庭人口6人,申请原址翻建房屋一栋2层,申请面积150平方米,拟建房屋地类符合,非耕地,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予以批准,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10、杨山村八组村民李荷英,户主李荷英,家庭人口1人,申请原址翻建房屋一栋2层,拆除一侧老房屋,右侧30平方米偏房保留,申请面积130平方米,翻建房屋需往后退让道路5米,拟建房屋地类符合,非耕地,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予以批准,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注:请各村根据会议纪要的结果,及时将会议结果通知所有申请建房的农户,确定翻建房屋时间请通知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放线,待放线批准完成后到农业农村办办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后方可开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