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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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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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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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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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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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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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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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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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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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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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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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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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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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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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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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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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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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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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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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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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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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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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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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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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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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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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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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50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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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0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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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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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8日16时,当事人王陈未经批准在宁国市凤形路智慧农商城工地出入口处驶离工地的车辆未进行冲洗保洁,造成路面污染。该行为违反了《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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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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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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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8日16时,当事人王陈未经批准在宁国市凤形路智慧农商城工地出入口处驶离工地的车辆未进行冲洗保洁,造成路面污染。该行为违反了《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王陈纠正违法行为并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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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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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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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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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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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其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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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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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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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523****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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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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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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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8日20时许,当事人宁其海驾驶皖PC7640渣土车驶离工地时未进行冲洗保洁,造成宁国市曹坊路路面污染。该行为违反了《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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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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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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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8日20时许,当事人宁其海驾驶皖PC7640渣土车驶离工地时未进行冲洗保洁,造成宁国市曹坊路路面污染。该行为违反了《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宁其海纠正违法行为并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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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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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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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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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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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基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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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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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0100MA2PH63H0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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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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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管(建设)立字〔2023〕第 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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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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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2日下午4点30分左右,安徽中基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在安徽省宁国云计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国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在进行顶管施工时钻头在回拉过程中将燃气管道损坏。造成大范围停气影响公共安全。安徽中基信通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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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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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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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2日下午4点30分左右,安徽中基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在安徽省宁国云计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国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在进行顶管施工时钻头在回拉过程中将燃气管道损坏。造成大范围停气影响公共安全。安徽中基信通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根据根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责令安徽中基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在安徽省宁国云计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纠正违法行为并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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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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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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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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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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