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安徽材料工程学校:
根据2023年3月23日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将宁国市名师工作室管理由人事科移交教师发展中心。为更好地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为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现就进一步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名师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努力打造一支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团队,提升我市教育教学核心竞争力。
二、目标定位
立足打造名师团队。着力通过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发展,打造并形成以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宣城市名师、宣城市学科带头人、宣城市级骨干教师和宁国市级名师为主的名师团队。立足培养名师后备人选。着力通过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发展,选拔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进入名师工作室学习,加大培养力度,努力促使其向更高层次发展,形成一支宁国区域教育教学专家队伍。
三、主要任务
(一)培养中青年教师
1.制定发展规划与培训、培养计划。根据全市教育发展的规划并结合学科实际,制定周期内的名师工作室发展规划和学年培训、培养计划。
2.承担“传帮带”任务。领衔名师为名师工作室责任人,承担对中青年教师“传帮带”任务。与工作室成员签订中青年教师培养责任书,指导中青年教师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途径,规定双方职责及评价方法等。通过名师带徒、名师讲学、名师论坛、网络信息交流、课题研究、成果推广等方式,传播先进的教学理念、传授精良的教学经验,指导工作室成员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成长。
3.重点培养与结对帮扶。每个名师工作室重点培养10-15名中青年骨干教师,每位骨干教师结对帮带3-5名青年教师,其中至少与1名农村教师结成互助帮扶对子,尽可能扩大工作室的辐射面。
4.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工作室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教学研究活动,领衔名师每年开设2次以上的公开课、培训讲座或教学论坛。工作室成员每学期上2节学校示范课或市级示范课,评课10节以上,撰写2篇教育教学反思或案例分析并在市级以上范围交流或发表。
5.拓宽渠道,加强交流。建立微信(QQ)工作群,并定期开展学科课程在线交流、研讨、答疑。及时编写活动简报,也可以创办工作室的刊物等。加强与外地名师工作室的交流协作。
(二)开展教学研究,引领教育教学
1.引领学科课堂教学改革,精心打造高效课堂。加强课堂教学模式构建和教法、学法指导,以激发学生学习动力,挖掘学生学习潜力,培养学生学习毅力和创新力为落脚点,做好教材分析、教学设计、作业设计等指导工作。开展并指导听、评课活动及其他课堂教学研讨活动。
2.承担相关课改研究及培训授课任务。承担宣城市、宁国市课改研究以及培训授课等相关任务,在本地区乃至更大范围内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3.承担学科教育教学业务指导任务。加强重点章节备课的示范和指导,加强同伴互助,形成教研合力等,引领学科发展。每学年面向农村学校开展送教、助学、送科研、送培训等活动不少于2次,促进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4.开展校本课程开发与研究。积极进行学科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研究,及时解决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教师的教学需求,形成有价值的可推广的课程资源。
(三)开展课题研究,推广研究成果
开展课题、课堂研究。结合我市教育实际,重点研究解决学科教学中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课堂教学模式优化、课程资源开发等问题。在工作室的运行周期(3年)内,以工作室为单位,主持1-2个宣城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并取得成果,指导学员学科论文在宣城市及以上获奖或公开发表;指导学员每学期至少提供质量较高教学设计1篇,教学实录、教学案例、教育故事、教学反思等1篇以上。
(四)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名师工作室成员要不断学习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提高师德修养。在工作过程中放眼全市教育,不断总结经验,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合理建议。在一个建设周期内至少提交1篇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建设性的调研报告。
四、经费与保障
(一)经费保障。教体局对市外引进和市内培养的省、宣城市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给予每年5万元工作经费,宁国市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给予每年2万元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与工作室活动相关的学员培训、进修、研修和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购置必要的图书、资料和出版学术著作及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开支要按照省、宣城市及宁国市有关财务制度要求,规范使用。
(二)制度保障。工作室学员所在学校要积极支持学员参加工作室的活动,学员参加工作室活动按教研活动标准予以差旅报销。教师发展中心将把工作室学员的培养培训有机纳入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计划,学员在工作室的学习培训成绩可折算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积极为工作室学员创造成长平台,争取锻炼机会,努力形成教师队伍梯度培养的工作机制和体系,促进教师专业持续发展,努力使工作室效能最大化。
(三)其他保障。各校要切实支持、帮助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团队成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工作单位应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条件,并在工作安排、活动时间和相应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与保障。
五、组织与管理
(一)成立宁国市名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黄 乐
副主任:葛 正 程墩明 叶剑义
成 员:相关学科教研员、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学校校长
宁国市名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程墩明、陈丽琴、曹和萍、王胜红负责,职责包括名师工作室管理、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名师工作室的申报评审和考核评估,制发月工作简报等工作。
(二)名师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三年,实行动态管理。
(三)相关学科教研员负责名师工作室的业务指导,协助做好名师工作室管理工作,协调、落实有关政策,组织安排相关任务和活动。
(四)名师工作室实行领衔人负责制。领衔人要负责制定工作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作经费预算,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接受宁国市名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管理。
(五)名师工作室采取“清单+闭环”工作模式。按照宁国市名师工作室主要任务及前期工作成效,制定2023年工作室工作要点,列出主要任务、完成时限、达成成效等工作清单,实行闭环管理。
(六)名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名师工作室履行职责,指导制定名师工作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涉及名师工作室的大型学术活动安排、年度工作室运作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七)三年建设期满后,由市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合格”及以上的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达到“优秀”的,将予以表彰和奖励;“不合格”的将撤销该名师工作室。
(八)名师工作室成员(含领衔人、团队成员)获得安徽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获得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教学大赛一等奖的,工作室培养出特级教师、宣城市学科带头人等优秀人才的,本建设周期可免于考核并视同考核优秀。
2023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