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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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28514493N/202206-00098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南山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南山街道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6-07 发布日期: 2022-06-07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702728514493N/202206-00098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南山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南山街道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6-07
发布日期: 2022-06-07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南山街道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7 09:05 来源:南山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街道相关部门:
  根据宁森防办(2022)11号通知要求,结合南山街道实际,特制定《南山街道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2022年6月6日


南山街道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宁国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森防办〔2022〕11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部署,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南山街道辖区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构建“全市建总账、各乡镇(街道)列分账、账账明晰、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 组织领导
  成立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谢一鹏、尹峰为组长,陈存安、王国辉为副组长,各村主要负责人及街道相关科室同志为成员,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
  三、行动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12月5日。
  四、行动内容
  (一)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森林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等方面对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以林缘地带、公路两侧、城市周边以及易燃易爆设施等为重点,特别是加强对各类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和林区油气管道、军事设施、爆材库、储油库、危化品库、加油站、液化气站、输配电站、文博单位、在建工程等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到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印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1.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2.祭祀用火。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花炮、林区公墓及公墓以外的散坟孤坟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它违规用火行为。
  五、行动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及街道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把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城乡管理部负责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除刑事案件以外的违规用火行为;应急部门要对扑火队伍、设施设备、应急处置、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梳理排查;公安部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惩处火灾肇事者。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隐患台账。各村及各街道相关部门要分别建立森林火灾隐患台账。运用“一单四制”工作法(隐患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长期推进。
  (三)强化警示教育。坚持依法治火、依法管火,强化执法力度,拧紧责任链条。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探索建立违规用火有奖举报制度,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四)实施每月调度。林业、应急和公安部门汇总本单位的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明确专人负责报送。自6月起,每月24日前报送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和总结(含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表),11月26日前报送年终工作总结及更新后的情况统计表和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至城乡管理部(联系人:明文平,电话:4189531)。